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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1816/202404-00035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青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印发《2024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青民党组〔2024〕6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4-08
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2024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8 09:02 来源:青阳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民政事务所、丁桥镇为民服务中心,各股室、局属二级机构:

《2024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业经党组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涉及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建设、社会工作和志愿服务相关工作部署,请结合工作职责一并贯彻落实,后期根据机构改革和职能划转进度适时做好任务衔接和协同工作。

中共青阳县民政局党组

2024年4月7日

2024年全县民政工作要点

2024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关键之年,全县民政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和关于民政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县委、县政府的部署要求,切实履行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公共服务工作职责,对标对表《2024年全市民政工作要点》《青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池州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采取更多暖民心、惠民生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谱写现代化“九华圣境、灵秀青阳”高质量发展新篇章贡献民政力量。

一、坚持和加强党对民政工作的全面领导

1.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会议第一议题、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议首要内容,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抓好经常性学习教育,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持续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在建立长效机制上持续发力,进一步推动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用好“萤火虫”、青年学习会等学习制度,组织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学习研讨,持续营造浓厚的学习宣传贯彻氛围。

2.提升机关基层党建工作质量。牢牢把握民政工作是党的政治工作、民政部门是政治机关的根本定位,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巩固深化党建示范点建设成果,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提升组织生活质效,促进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扎实抓好模范机关建设、“四强”党支部建设,提升“民本民政·贴心青阳”党建品牌应用成果,以“党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努力打造党建与业务“双一流”民政机关。坚持党建带群团,抓好双拥共建、文明单位、文明城市创建、精神文明建设、志愿服务、定点帮扶等工作。落实意识形态、网络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阵地管理,构建“团结、向上、求实、仁爱”的民政机关文化。

3.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坚持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不动摇,持续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深入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及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从严抓好党的纪律建设。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强化政治监督、开展专项监督、做实日常监督,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尤其是用好“第一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激励干部敢于担当、积极作为。坚持“忠专实”“勤政廉”,培树“严真细实快”的工作作风,深入推进效能作风建设,加大效能明查暗访和通报力度,持续提升机关工作效能。加强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强化纪法教育,深化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严格机关管理制度的执行,落实党政机关习惯过紧日子的要求,督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二、更高质量做好社会救助工作

4.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及省市实施意见(办法),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持续推进社会救助部门信息共享数据互联互通,做好低收入人口常态化监测,加大低收入人口救助帮扶力度,进一步织密扎牢民生兜底保障安全网。

5.持续提升社会救助服务质效。严格按照新修订社会救助政策规定,落实放宽准入条件、优化办理流程、缩短审批确认时限等相关要求,7月1日前完成低保、特困人员救助救助标准,委托照料标准提标。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规范化管理,推进特困供养社会救助档案管理电子化、社会救助申请审核信息化、“主动发现”工作常态化。做好社会救助类服务项目购买服务工作,全面推进“一次申请,分类审核确认”规范化改革。

6.推动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会同农业农村部门研究谋划过渡期后常态化帮扶制度安排,推进防止返贫帮扶政策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政策衔接并轨工作,实行由政策兜底帮扶的脱贫人口同通过产业创业就业帮扶稳定脱贫的人口分类管理,把符合低收入人口认定条件的对象全部纳入常态化帮扶,做到兜住底、兜准底、兜好底。

7.规范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完善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机制,持续规范核对工作流程,强化线上线下联动监管,筑牢数据安全底线。完善部门间数据互联共享、数据定期交换工作机制,深化数据资源集成共享。做好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远程电子授权试点工作,先安排两个乡镇为第一批电子授权试点,后续全面铺开,提升核对信息化、自动化、智能化水平。

8.强化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贯彻落实《关于加强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完善政策措施、健全工作机制,为低收入人口提供多样化救助帮扶,政府救助和慈善帮扶合力解决困难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推进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和乡镇“救急难”互助社联合会建设,加大资金筹集和救助帮扶力度,让困难群众急有所纾、困有所扶。

9.完善社会救助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按照《安徽省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持续深入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宣传和突出问题整治,确保各项救助政策公开公平实施。持续做好社会救助信访工作。

三、加强儿童福利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10.强化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精准保障。牵头建立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共享和数据比对工作机制,做到精准保障。严格实施“明天计划”医疗救助项目,全面开展孤儿医疗康复和常规体检。规范实施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助学工程,建立健全助学资金监管机制。开展儿童福利领域专项治理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回头看”。协同落实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教育、医疗等综合保障。

11.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贯彻落实《安徽省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质量提升三年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实施精神素养提升、监护提质、精准帮扶、安全防护、固本强基等五大专项行动,2024年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启动流动儿童、单亲家庭儿童、留守儿童监测摸排和统计分析工作,加强流动儿童、单亲家庭儿童、留守儿童权益保护。常态化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选树推广一批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优秀案例。落实农村留守妇女关爱帮扶措施。

12.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贯彻落实民政部等5部委《关于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省民政厅《关于印发加强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工作十条措施的通知》要求,逐步构建“家庭+学校+机构+社区+慈善力量”相互衔接的困境儿童心理健康关爱服务。组织开展以困境儿童心理健康为主题的“皖美护童——爱暖童心”等系列活动。

13.加强儿童救助保护。持续加强未保中心和儿童福利指导中心设施设备的完善,加强机构业务档案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机构安全管理制度,压紧压实安全运行各项责任措施,及时救助流浪等监护缺失儿童,依法履行民政部门临时监护职责,保障儿童合法权益。落实“助童成长计划”,科学评估困境儿童家庭监护状况,建立监护缺失儿童个案管理制度,加强跟踪回访、源头稳固以及关爱帮扶,促进其健康成长。

14.打造“青力护童”工作品牌。结合全省打造“皖美护童”工作品牌 ,整合资源打造“青力护童”工作品牌,通过购买服务方式,开展假期服务、心理健康、爱心帮扶、队伍培育等活动。组织开展儿童福利保障政策宣传月、“最美儿童督导员”“最美儿童主任”评选等系列活动,不断提升活动影响力,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儿童的良好氛围。

四、发展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

15.推动实现全体老年人享有基本养老服务。落实县政府印发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对照《青阳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建立健全政府、社会和家庭责任共担的养老服务机制。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动态调整机制,及时公布县级基本养老服务清单,落实各级政府的基本养老服务职责。指导各乡镇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建设达60%,增设老年活动场所。组织实施“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项目”。督促指导各地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提供探访关爱服务覆盖率达100%。持续落实《安徽省养老服务条例》。

16.推动建设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网络。构建“一刻钟”养老服务圈,发展社区嵌入式小微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机构(综合体)不少于1个。指导九如城、福康通等长三角知名养老企业推动养老机构专业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通过县政府调剂闲置房产发展家门口养老服务站点,满足老年人就近养老的需求。实施《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促进老年助餐服务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在助餐设备、运营率、服务质量、食品卫生等方面完成提质增效,推动老年助餐服务可持续发展。有序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支持完成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314户。

17.规范养老机构有序发展,推进医养康养一体化建设。落实《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等国家标准,积极参与全省统一的养老服务质量标准和评价体系建立工作。推进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加快养老机构品牌化建设。会同县卫健委、医保局等单位积极申报省级医养结合创新发展试点工作,开展先行先试,以医疗服务、康复服务为养老服务赋能增效。

18.促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保障农村敬老院运营服务,予以适当补助;支持、鼓励对敬老院进行整合,通过政府投入、引进社会资本、申报国债和中央预算内投资等方式筹集资金,对敬老院进行改造提升,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运营管理敬老院,提高专业化服务水平,在保障特困供养对象集中供养的基础上,面向社会老人开放。落实省级村级养老服务站(幸福院)建设和服务指南,做实服务功能,新增服务站(幸福院)不少于13个。积极发展农村老年助餐和互助性养老服务,支持乡镇因地制宜探索互助养老的实现途径。

19.加强养老服务人才保障。落实省级《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若干政策》,完善养老服务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保障政策体系。继续开展养老服务人才培训不少于160人次,改进培训方式,提升培训质量。组织参加第二届“最美养老护理员”评选,努力营造认可、尊重、关爱养老护理员的良好氛围。

20.促进养老产业发展。实施《关于加快促进健康养老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争取国家项目支持,加大福利机构、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和农村特困供养机构能力提升。常态化开展“双招双引”,积极主动对接沪苏浙、京津冀养老企业和老年协会,谋划一批中高端康养和旅居目的地项目,增强本土养老事业、产业发展的动力和活力。

21.强化养老机构安全监管。持续加强养老服务领域安全管理工作。完善养老机构监管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全流程整合,推动养老机构综合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发挥池州市智慧养老综合平台作用,依托智能化手段和视频监控组网项目全流程加强养老服务智慧监管。落实《安徽省养老机构备案管理办法》,规范备案工作。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坚持标准制订和宣贯并重,发挥标准的引领作用,不断提升养老服务质量。根据民政厅统一部署,启动开展养老机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落实《养老机构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推动养老机构重大安全隐患动态清零。加强养老行业信用监管,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建立信用管理体系,落实信用监管结果与养老机构等级评定,政府补助,优惠政策相挂钩。

五、加强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和规范管理

22.加强党对社会组织工作的领导。立足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职责,推进社会组织党建“六同步”“两纳入”,持续提升社会组织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水平。加强党建工作调度和品牌创建,切实提升基层党组织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23.优化社会组织结构布局。重点支持新业态、新领域行业协会商会依法登记,落实异地商会登记管理办法,加强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培育,推动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推行社会组织简易注销办法,依法引导名存实亡、运转异常的“僵尸型”社会组织快速出清。

24.提升社会组织全周期服务水平。对标“高效办成一件事”要求,依托“安徽省社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推动关联事项集成办、容缺事项承诺办、必要事项上门办等流程优化和模式创新。科学、合理开展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和行业协会商会考核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更好发挥以评促建作用。通过典型宣传、信息上报、成绩展示、通报表扬等多种方式,激励社会组织干事创业热情。

25.支持社会组织更好发挥服务作用。支持社会组织参与基层治理、扶老助小(残)等公益活动。持续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服务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培树服务高质量发展典型,促进行业协会商会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大力开展“聚社力·兴乡业”社会组织助力乡村振兴工作,继续推动社会组织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

26.防范化解社会组织领域重大风险隐患。贯彻落实民政部《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规范社会组织名称审核和使用。开展规范化建设三年(2024-2026)专项行动,以“零容忍”态度持续打击整治非法社会组织。规范社会组织评比评奖和涉企收费行为,依法开展社会组织年检、抽查审计、社会服务机构非营利监管等工作。推进社会组织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事中事后综合监管能力,提升依法按章办会水平。守住守好社会组织意识形态阵地,加强网络舆情应对处置。

六、推进慈善事业高质量发展

27.加大慈善宣传,营造浓厚氛围。结合“中华慈善日”和“安徽慈善宣传周”等有利时机,通过广播电视、网络平台等,加大公益慈善的宣传力度,重点做好新修改的慈善法宣传贯彻工作,大力弘扬慈善文化,努力提升公众的慈善认知度和认可度,在全社会营造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良好氛围。

28.壮大慈善力量,扩大慈善影响。大力发展社区慈善,推动幸福家园村社互助项目和救急难互助社、社区(村)基金的有效衔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实施差异化培育发展,努力打造“有阵地、有资源、有人才、有氛围”的社区公益慈善“四有”发展体系,动员引导广大社会组织重点是行业协会商会和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社区慈善,着眼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慈善活跃在群众身边。同时引导、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慈善事业,壮大我县慈善力量。继续组织开展“慈善一日捐”活动,倡导各级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党员干部带头参与,打造特色慈善品牌。

29.加强慈善监管,促进规范发展。结合推进实施“阳光慈善”工程,进一步加大对慈善组织和慈善活动的监督管理力度,重点加强慈善组织和重大慈善活动的信息公开检查督促和募集善款管理使用的规范,扎实做好慈善组织公开募捐活动、慈善项目开展、慈善信息公开等日常监管工作,确保慈善在阳光下运行,提升慈善透明度和公信力。

七、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30.持续推进殡葬改革。加快和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土地及林地报批,完善相关手续及程序办理,力争6月底前开工建设。加强乡镇公益性安葬设施建设,因地制宜布局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提升公墓服务管理水平。持续推进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巩固拓展专项治理成果,切实防止问题反弹。有序推进逝者“身后事”一站式办理改革,加强部门协同,实现线上线下协同办理。持续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坚持文化引领,倡树绿色文明殡葬新风。做好清明、冬至等祭扫服务保障工作。

31.不断优化婚姻管理。加强婚姻登记机关标准化建设,有效发挥宣传和服务主阵地作用,上好“新婚第一课”。持续优化婚姻家庭辅导服务,拓展线上辅导。指导庙前镇开展婚俗改革试点创建工作,扎实推进婚俗改革,培树现代文明婚俗新风。持续推进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工作,及时妥善解决各类疑难复杂问题。会同公安、卫健、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持续推进落实“婚育一件事”线上线下办理。

32.做好残疾人福利工作。落实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加强精准管理,强化政策宣传,推动政策找人,确保应补尽补、精准施补。围绕“提质增效年”任务目标,持续开展“精康融合行动”,统筹推进城乡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切实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在全县11个乡镇(街道)开展精康服务,登记康复对象接受规范服务率达45%以上,为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便捷的辅具租赁。

33.加强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建设。做好城乡社区治理领域“双抓”工作,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夯实基层基础。继续推进社区综合服务体系试点创建工作,力争打造1个新试点单位。做好全国政权系统信息维护。

34.做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以“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为牵引,强化街面巡查和转介处置、救助寻亲和落户安置、源头预防和回归稳固等工作,深化救助管理工作体制机制改革。强化救助管理站各项设备及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着力加强机构管理服务规范化建设,配合做好有关大排查大化解专项攻坚行动。开展好全国救助管理机构第十二个开放日及“宪法日”“普法日”“综治宣传月”等活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街面巡查和易流浪走失人员回访工作,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帮扶特殊困难群体的浓厚氛围。

八、加强区划地名管理工作

35.深化地名管理服务。贯彻落实《地名管理条例》,健全地名管理部门协调机制。深入开展“乡村著名行动”,做好全市“乡村著名行动”现场观摩会的召开,全面推进乡村地名命名更名、地名设标维护、地名文化传承保护、地名信息深化应用和地名赋能产业发展。做好“中国·国家地名信息库”数据常态化更新。持续推进图录典志编纂等第二次地名普查成果转化工作。

36.强化行政区域界线管理。按时完成“青阳石台线”县界界线联检任务,高标准推进界桩更换工作。深入推进平安边界建设,努力营造平安和谐稳定的边界。

九、强化民政系统综合保障

37.实施好八项民生实事。根据省政府、市政府要求,深入开展城乡低保和特困人员生活保障标准执行、“救急难”互助社建设、农村敬老院运营服务能力提升、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管理、发展居家养老服务、困难大病患者救助、残疾人福利保障、孤儿和实施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养育标准动态调整等8项民生实事,不断提升惠民政策的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树立“民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38.优化统计调查和资金管理。贯彻落实民政事业统计调查制度,遵照执行统计管理办法,提升统计数据质量。配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做好民政领域相关工作。实施财会监督,强化内部审计,持续抓好审计整改。优化预算管理,加快资金执行,提升资金使用效能。

39.提升法治化工作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严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落实,深化法治教育培训,持续涵养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加强民政法规制度建设,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公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实施动态管理,推进合法性审查全覆盖。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强化行政执法监督平台管理,健全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工作机制,提升法律服务工作质效。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聚焦民政重点领域、关键节点,广泛开展普法宣传。

40.优化政务服务工作。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效率。加强与县政务服务中心沟通对接,提高主动靠前服务意识,增强综合窗口民政业务服务能力,提升政务服务质效。推进信息化建设,深化“互联网+民政服务”,推动互联网与政策、业务、数据深度融合,推动更多民政政务服务“跨省通办”“一网通办”“全程网办”。加强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强化安全管理责任,筑牢网络和数据安全底线。

41.加强民政信息宣传。加大宣传力度,拓宽宣传渠道,整合宣传资源,用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灵秀青阳、青阳论坛等载体,继续讲好“青阳民政故事”。健全信息发布相关制度,进一步压实信息工作责任,加大向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及市民政局信息报送力度,与股室通力配合,高效完成政务信息工作任务。加强网络舆情管理,丰富舆情监测和分析手段,强化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建设。

42.提升民政信访工作质效。持续健全完善民政信访工作机制,强化信访事项办理,聚焦重点领域落实好《全市民政系统开展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2023-2025)》以及县信访联席会议部署安排,突出抓好领导干部接访、情况通报等重点工作,严格控制信访总量、压缩增量,及时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治理集体访、重复访,确保全县民政系统和谐稳定。

43.做实民政基础工作。认真抓好组织人事、政务公开、档案管理、卫生健康、建议提案办理、巡察整改、机关管理等工作。严格落实保密责任制,加强保密教育,严防失泄密问题发生。按照部署要求,稳妥有序推进机构改革,扎实做好工作交接、人员转隶、“三定”方案制定等工作。坚持“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加强工作协调调度,运用好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管理、县委综合绩效考核、县季度考评以及市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等考评管理机制,推动全县民政工作高质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