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 卫生健康 > 公共卫生服务事项 >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索引号: 11341823003291720Y/202401-00025 组配分类: 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
发布机构: 青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名称: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1-11
废止日期:
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第三版)-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和处理服务规范
发布时间:2024-01-11 10:51 来源:国家卫生计生委 浏览次数:217 字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