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溪村、清泉村、陵阳村、南阳村:
根据青应急〔2024〕2号文件精神,为解决我镇2023年防汛抗旱工作的资金缺口问题,结合实际情况,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将县应急管理局下拨我镇的防汛抗旱资金4万元分配给你们。
请接到通知后,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将资金使用落实到位,并于2024年3月29日前将相关材料上报至镇政府。
附件: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
陵阳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19日
附件:
2023年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分配表
序号
村别
金额(元)
备注
1
黄石溪村
10000
2
清泉村
3
陵阳村
4
南阳村
合计
4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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