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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384T/202403-00107 组配分类: 政策法规
发布机构: 青阳县蓉城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公安、安全、司法
名称: 青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青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3-01
废止日期:
青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青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01 09:38 来源:青阳县应急管理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乡镇人民政府,县经济开发区,县安委会、县消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2024223日,南京雨花台区西善桥街道一住宅小区发生火灾,造成15人遇难,44人受伤,经初步分析,火灾为6栋建筑地面架空层停放电动自行车处起火引发,具体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但由于电池质量不过关、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电动自行车火灾呈多发频发趋势,加之部分地区没有合理规划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设施,飞线充电、堵塞消防通道、楼内室内违规充电等行为大量存在,进一步加大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风险。据统计,2023年全省共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804起,平均每天2.2起,事故多、风险大,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群死群伤事故,务必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为深刻汲取江苏南京2·23火灾事故教训,坚决防止类似事故在我发生,现就进一步做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立即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专项治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安徽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规定,住建、消防、应急、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联合开展检查,聚焦老旧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等重点场所,重点查处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充电,占据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进入载人电梯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源头管控,坚决消除人民群众身边的消防安全隐患。专项治理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民用建筑的公共门厅、疏散通道、

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停放或者充电;

电动自行车不得违反用电安全要求私拉电线和插座充

电;

电动自行车应当避免在室内停放、充电;

禁止电动自行车进入载人电梯;

电动自行车停放不得遮挡消火栓、堵塞消防车通道或

者占用防火间距;

(六)新建、改建、扩建住宅小区,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规

划和配套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

具备条件的住宅小区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建设电动自行

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改造优化通行道路;

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应当独立设置, 并与高层民用建筑保持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

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

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应当配备干粉灭 火器、简易喷淋等必要的消防器材,充电设施应当具备充满自动

断电功能;

鼓励住宅小区推广应用物联网和智能化技术手段对电

动自行车进入电梯进行监控和预警;

十一严格查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无证生产、超出强制

性产品认证范围生产、不按3C认证要求生产等行为;

十二严格查处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

配件产品行为;

十三严格查处拆除限速器以及外设蓄电池托架、更换大

功率蓄电池等违法违规擅自改装关键性组件行为;

十四对照《加强电动自行车全链条安全监管重点工作任 务及分工方案》皖安办〔202287通知要求,依法履行全链条监管责任,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源头、流通销售、末端使用、拆解回收等环节管理。

二、全面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

各乡镇、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善于运用案例教育法”,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主流媒体和网站、新媒体以及户外视频、楼宇电视,高频次刊播电动自行车火灾预防类消防公益广告,利用居民住宅区的板报公示栏等传统宣传阵地,深入宣传电动自行车安全停放、充电知识,普及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常识。要针对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的城中村、城乡结合部、居民住宅区、出租屋集中区域等场所和快递、外卖企业及其配送人员,大力开展警示性宣传,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张贴发放标语图册,引导群众和快递、外卖企业购买并安全使用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通过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产品。要指导村民委员会、住宅小区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应急演练,增强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对于超标车禁止销售、存量淘汰退出以及禁止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等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相关措施,要强化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做好群众解释、优化政策衔接,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导向。

三、加快解决充电设施不足等实际问题

各乡镇、开发区要以属地管理、疏堵结合为总原则,组织消防工作站、村(社区)、物业企业对居民小区、城中村、背街小巷等进行全面摸排,摸清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和充电设施基本情况,按照一区一策的原则制定治理方案。在建小区按要求建设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和充电设施。已建成有物业的小区和有主管单位的居民楼,要督促物业和主管单位根据实际情况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在车库、架空层等场所增设或改建电动自行车停放点和充电设施的,应当与该建筑的其他部分进行防火分隔,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并安排专人24小时值守。没有物业和主管单位的老旧小区,以及城中村、背街小巷等场所,由属地政府兜底,合理规划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

四、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

乡镇、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要切实落实党政同责、 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一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乡镇、开发区要发挥消防工作站、村(社区)、小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等基层组织作用,调动社区党员、志愿服务队、楼长等社会力量,建立网格小区楼栋网格化管理模式,形成问题隐患立即报告、现场处置、上门宣传、跟踪督办等工作机制。对缺乏充电场所导致飞线充电、乱停乱放的,要开展便民服务,引导居民就近充电、停放;对发现有飞线充电行为但没有占据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以教育劝导为主,并发动亲友、邻居和业委会共同监督;对多次不听劝阻的,可以向公安派出所举报;对在住宅内充电、占据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进入载人电梯等行为的,要坚决制止。二是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各行业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履行行业监管责任,指导督促开展整治工作。住建部门要合理规划布局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制定工作方案,督促指导物业公司开展专项整治。自然资源规划部门要配合指导做好电动自行车停车场地的规划工作。消防救援部门要把此项工作纳入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指导属地做好电动自行车违法违规充电,占据疏散通道或消防车道、进入载人电梯等违法违规行为的整治查处,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提醒,引导公众文明停放、安全充电。公安机关要指导督促属地派出所落实消防监督检查责任,把飞线充电等不安全行为纳入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内容。指导督促基层派出所、社区居委会、志愿服务队等基层组织,围绕居民老旧小区、高层建筑等重点部位及飞线充电、入户充电等问题,抓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市场监管部门要牵头查处无照销售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行为,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网点的监督检查力度,严查违规售卖、维修、改装电动自行车情况。应急部门要发挥安委办作用,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参与联合督导检查。城市管理部门要协助属地政府开展电动自行车专项整治工作,重点对责任区域内电动自行车乱停乱放占用消防车道进行治理。供电公司要对老旧小区供电线路进行全面摸排,对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单位及时整改,对问题长期不改的要向行业主管部门进行报告。发改、科技经信、生态环境、教体、卫建、民政、文旅等部门按职责落实有关责任。以上要求落实情况纳入安全生产督察、督导、考核,相关情况纳入季度安全生产赛马。请各乡镇、开发区及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从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切实抓好工作落实,工作开展情况每周四下午17前报安委会办公室、消安委办公室。

安委办,联系人:汪宇,联系电话:13625601332

消安委办,联系人:王洋,联系电话:18456666119

 

附件:全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青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青阳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2431

 

 


附件

电动自行车火灾隐患专项整治工作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统计日期:2024年  月  日至2024年  月  日

已检查场所数

现有电动自行车库

拟建电动 自行车库

现有电动 自行车充

电设施数

拟建电动 自行车充

电设施数

清理涉及违 规充电电动

车场所

清理违规停放

充电电动车

张贴发放电动车火灾防范宣传资料

 

 

 

 

 

 

 

 

 

 

 

 

 

 

 

 

 

 

合计

 

 

 

 

 

 

 

 

备注:各项数据请累积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