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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688302A/202404-00016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关于印发《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4-08
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8 09:44 来源: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印发《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24年,全县自然资源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全国、省、市自然资源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局党组和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统筹高质量发展、高水平保护和高水平安全,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履行“两统一”核心职责,努力以资源规划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县域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增信念,进一步凝聚党建引领发展合力

(一)坚定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责任领导:陈娟,责任部门:办公室、党支部)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党建引领,夯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抓实系统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基层组织等建设工作。(责任领导:陈娟,责任部门:办公室、党支部)

(三)持续优化政治生态环境。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关键环节,扎实推进以案促改、以案促治、以案促建,持续巩固全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责任领导:陈娟,责任部门:办公室、党支部)

    二、绘蓝图,进一步增强国土空间规划能力

(一)编制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4月上旬前,根据省市审查反馈意见,修改完善规划成果,适时召开局内部成果审查汇报会;4月下旬前,规划成果再次征求县直相关部门意见,并向县政府专题汇报;5月底前,力争完成市级审批。(责任领导:徐科贝,责任部门:国土空间规划科)

    (二)编制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4月底前,根据专家评审会意见修改完善规划内容,指导乡镇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审议规划成果;5月底前,规划成果再次征求县直相关部门意见,并向县政府专题汇报;6月底前,根据省市相关要求,对规划内容进行修改完善,报县政府审批。(责任领导:徐科贝,责任部门:国土空间规划科)

(三)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工作。5月底前,

按照《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规程》要求,形成城市体检评估结果,逐级报省国空院审核,并依据审核结果,完成修改完善。(责任领导:徐科贝,责任部门:国土空间规划科)

(四)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4月下旬前,新河镇十里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调整方案取得市政府批复和省厅备案;6月中旬前,根据童埠新区控规修编工作进度,同步开展新河镇童埠新区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完成县级相关程序,报请市级审查;6月底前,完成木镇镇西南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调整,杨田镇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取得市政府批复和省厅备案;根据重点项目需求,适时开展其他重点片区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编制及调整。(责任领导:徐科贝,责任部门:国土空间规划科)

(五)做好单元详规编制。中心城区单元详规工作:5月底前完成编制单位招标、资料收集等前期工作;8月底前完成规划方案初稿编制,部门征求意见、专家评审,对方案进行进一步修改完善,力争9月底前完成规划方案报批。乡镇重点片区单元详规:指导乡镇做好方案的编制,年底前完成方案的报批。(责任领导:徐科贝,责任部门:规划编审中心、建设项目规划科)

(六)完善村庄规划编制。1-6月份督促乡镇根据城镇开发边界优化成果、永农核实整改成果,对已编制村庄规划进行修改完善并组织报批,同时根据乡镇需求启动2024年村庄规划编制。(责任领导:徐科贝,责任部门:规划编审中心、建设项目规划科)

三、保发展,进一步强化资源要素支撑动力

(一)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土地报批。有序推进宝镁花园吴家矿、五小、童埠园区道路优化提升、40MW渔光互补、山阡里水库、青阳县公墓、代号项目等重点项目土地报批。4月底前对具备报批条件的县内城镇村批次用地项目,报经县政府同意后,按项目轻重缓急开展组卷报批,对不具备报批条件的项目,指导乡镇和相关单位完成前期工作。(责任领导:陈娟,责任部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二)强化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12月底前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年度处置任务。(责任领导:徐科贝,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三)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综合改革试点。统筹推进改革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研究出台相关政策,做好工作亮点宣传。(责任领导:徐科贝,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四)做好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利用。12月底前完成当年城镇低效用地的盘活处置。(责任领导:徐科贝,责任部门: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科)

    四、守红线,进一步保持耕地红线保护定力

(一)完成违法用地整改。开展耕地保护专项清理整治和耕地占补平衡专项整治。做好省委巡视反馈的19宗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线索未处理到位问题和南京局历年督察发现问题整改。完成2023年度卫片执法违法用地整改。(责任领导:吴成明,责任部门:执法大队)

(二)做好2023年度国土变更调查耕地图斑种植和补充举证。每周五上报承诺种植台账表,由田长办汇总相关工作进展。承诺图斑4月底前需全部完成耕种出苗,5月10日前落实举证,并计划于4月中旬开展图斑种植核查,督促乡镇按时序推进承诺图斑种植举证。(责任领导:陈娟,责任部门:田长办)

(三)扎实推进补充耕地项目实施验收。2024年第一批600亩补充耕地项目:4月完成立项审查和招标工作;5月工程开工;6月主体工程完工;7月完成种植;9月完成日常变更、验收、备案入库等工作。2024年第二批1400亩补充耕地项目:5月份完成立项审查;6月份完成招标工作;7月份工程开工;8月份主体工程完工;9月份完成种植;11月份完成日常变更、验收、备案入库等工作。(责任领导:陈娟,责任部门:地产管理开发中心)

(四)加强临时用地后期监管。完成池黄高铁十局、十一局临时用地续期和复垦销号,12月底前完成验收销号。推进2024年应复垦的53宗临时用地复垦验收和销号,4月底前将逾期未复垦比例降到20%以下。(责任领导:陈娟,责任部门: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五、护生态,进一步释放矿业绿色发展潜力

(一)完成青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编制。4月底前组织召开《青阳县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2021—2035年)》专家评审会,通过评审后按规定提交县规委会审议印发实施。(责任领导:吴成明,责任部门:矿产资源与地灾防治科)

(二)持续推进关闭矿山整治。完成关闭矿山(元进来龙、恒佳)整改验收和关闭矿山(金鸡洞、合众)闭坑治理。(责任领导:吴成明,责任部门:矿产资源与地灾防治科)

(三)完成26家在建生产矿山年度治理任务(300.64亩)。11月底前完成年度治理目标,12月底前进行现场检查验收。督促企业足额向专户缴存矿山治理恢复基金。(责任领导:吴成明,责任部门:矿产资源与地灾防治科)

(四)全力做好矿山剥离物及工程建设项目动用砂石资源公开处置。4月底前完成恒金剥离物公开处置;6月底前完成陈家冲整合矿区剥离物公开处置。(责任领导:吴成明,责任部门:矿业权管理科)

(五)积极推动绿色矿山整治提升专项行动。首批两家试点矿山完成建设提升方案编制审查,启动整治提升工程。4月底前完成方案市级审查;12月底前提升工程初见成效。(责任领导:吴成明,责任部门:矿业权管理科)

(六)全年关闭矿山3家。力争8月底前实施双合-阳山矿区整合关闭1宗;10月底前关闭小阳山矿;12月底前通过五溪-马钢整合关闭1宗。(责任领导:吴成明,责任部门:矿业权管理科)

(七)推进矿山整合。完成狮山观音山整合区、毛家垅矿区深部及外围饰面用花岗岩矿挂牌出让,陈家冲矿区大阳山矿段整合区采矿许可证核发,启动双合-阳山矿区(南段)电石用灰岩矿与双合-阳山矿区(北段)电石用灰岩矿整合、五溪冶金用白云岩矿与长龙岗冶金用白云岩矿整合。(责任领导:吴成明,责任部门:矿业权管理科)

(八)做好节约集约示范县中期评估。4月底前系统收集总结示范县创建以来工作开展成效;5月底前形成中期评估报告初稿;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力争6月底前省级媒体平台用稿1篇;6月底前完成示范期内新建矿山“三率”指标核查,确保达标率达到100%;积极申报省级绿色矿山,根据遴选工作安排,力争7月底前新增省级绿色矿山2家。(责任领导:吴成明,责任部门:矿业权管理科)

(九)持续推进省委巡视反馈问题整改。6月底前印发《青阳县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专项方案》;2024年度关闭矿山3家,绿色矿山整治提升试点矿山初见成效。(责任领导:吴成明,责任部门:矿业权管理科)

六、助改革,进一步激发营商环境竞争活力

(一)推动不动产登记领域2024年营商环境评议考核工作。根据省、市季度考评细则,按照评议考核时间节点做好季度考评迎检。(责任领导:骆劲峰,责任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二)开展林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10月底前完成原林权和登记数据清理、整合、交接和建库。完成林权类不动产登记存量数据整合,将成果数据经质检后逐级汇交至省不动产登记中心。(责任领导:骆劲峰,责任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三)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4月完成数据资料接收与整合转换;11月完成平台建设阶段与信息共享、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颁证。(责任领导:骆劲峰,责任部门:不动产登记中心)

七、强法治,进一步提升依法依规行政魄力

(一)持续开展普法宣传。4月底前制定普法依法治理实施方案和责任清单。4.15安全日、4.22地球日、6.25土地日、12.4宪法日等宣传日组织开展普法活动。(责任领导:吴成明,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二)开展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年度梳理调整。常态化开展执法监督检查,10月底前开展行政执法(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案卷评查,12月底前组织开展双随机抽查。完成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制定。全年统筹协调做好信访综治工作。(责任领导:吴成明,责任部门:政策法规科)

八、优服务,进一步增强确权登记服务实力

(一)推进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确权登记颁证。针对暂不发证的宅基地,分析原因,制定方案,逐步审批发证。(责任领导:骆劲峰, 责任部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

(二)推进林地图斑共同确认。根据林业局图斑核实结果,开展林业图斑共同认定,针对林业部门认定的一级和二级地类图斑进行现状核实,一致图斑直接入库,不一致图斑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会商达成一致后建库上报,计划5月份完成。(责任领导:骆劲峰,责任部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

(三)全力做好变更调查。2023年度变更调查承诺种植图斑开展汇总,并根据国家核查反馈结果进行整改,计划5月20日前完成。根据2024年度下发的日常变更及年度调查图斑,按照时间节点进行外业核实,内业建库,并按时上报。(责任领导:骆劲峰,责任部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

九、其他重点工作

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创建,进一步丰富全系统干部职工的精神文化生活。认真做好双拥、政务公开、乡村振兴、爱国卫生、平安建设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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