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生态环境持续好转,野猪种群数量恢复明显,为守护生态平衡,保障粮食生产安全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青阳县林业局牢牢把握工作目标要求,多措并举开展野猪种群调控工作。
制定文件,完善措施。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全县范围野猪种群数量开展评估,按程序申请野猪猎捕计划。印发青阳县《关于开展2023年度野猪猎捕工作的通知》,优化调整猎捕工作方案,猎捕时间为2023年10月起,为期4个月,猎捕野猪数量限额全县共500头。购买《青阳县野生动物致害保险》,全县范围内因野生动物侵害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害或者农作物、林木等财产损失得到保障。
组建队伍,依法猎捕。各村挑选身体条件合格,具有一定狩猎经验人员组成乡镇捕猎队,在规定的猎捕区域、时间、数量、方式开展猎捕野猪工作,并建立猎捕台账。多次与乡镇政府、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指导各乡镇成立护农狩猎队,开展猎捕技术培训,并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进行猎捕。目前,全县已成立10支乡镇护农狩猎队,发放野猪狩猎证226份,按照“适量捕杀,总量控制”的原则,重点点位开展猎捕。本猎捕周期内,已猎捕野猪170头,重17600余斤,均已采取挖坑、撒生石灰、深埋的方式进行无害化处理。
巡视巡查,强化监管。按照野猪猎捕方案,规范安全有序开展野猪危害防控和限额猎捕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同时加大对野猪猎捕的管理力度,杜绝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行为发生。猎获的野猪参照《安徽省禁食野生动物处置办法》处置,同时研究探索将猎获物用于动物饲料等非食用性利用方式,严禁食用猎获物、严禁猎获物流入市场。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出动执法车辆50辆次,深入一线巡山巡林和督导检查,严厉打击乱捕滥猎、非法销售、运输等经营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违法行为。
宣传引导,凝聚合力。不断强化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推进野生动物保护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积极防范广大农民因私自猎捕野生动物造成人身伤害等不良事件发生。联合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专项行动,检查农贸市场、饭店、农家乐40余户,查处违法猎捕野生动物案件一起,处罚2人。结合冬季森林防火宣传,通过在野猪种群频繁出没的区域设置醒目警示标识、护林员喇叭宣传、微信群通知等方式,进一步教育引导群众依法依规驱赶、捕猎野猪等野生动物,营造良好氛围。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