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青阳县2024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2 09:54
来源:青阳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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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殡葬管理所、安徽省九华山陵园有限公司:
为切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工作,更好满足群众清明祭扫需求,营造平安有序、文明祥和的氛围,现将《青阳县2024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阳县民政局
2024年3月12日
抄:市民政局、县人民政府
青阳县2024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
为扎实做好我县2024年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各项工作,更好满足群众清明祭扫需求,营造平安有序、文明祥和的氛围,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统筹做好殡葬服务保障和祭扫工作,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安全、更高质量、更有温度的祭扫服务。
二、重点任务
(一)强化服务意识,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各乡镇要针对清明节祭扫服务需求,加强对殡葬服务单位的管理,强化服务意识,规范服务程序,提升服务水平。各殡葬服务机构要通过移动客户端、微信公众号等服务渠道,及时发布祭扫相关信息,方便群众及时掌握祭扫动态;要严格落实相关管理服务标准规范,做到服务项目、收费标准及惠民措施公开公示;要从方便群众祭扫出发,通过增设服务窗口、延长服务时间、优化服务流程、创新服务手段、强化人文关怀等,想方设法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温馨的服务,不断提升公众满意度;要采取预约、错峰、限流等方式,降低祭扫高峰期人流密度,防止各类安全事故;要提供全流程便民服务,设立便民服务台,为群众提供饮水、雨伞、药品等服务用品,满足群众祭扫出行需求,畅通服务专线,设立业务咨询台,收集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深化移风易俗,倡导文明低碳祭扫。各乡镇要大力推广敬献鲜花、绿化植树、集体公祭、家庭追思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倡导移风易俗新风尚。县殡葬事业管理所在长龙山公墓组织举办“文明祭祀 绿色清明”宣传活动。各殡葬服务单位要大力推行绿色低碳祭扫,多组织开展“鲜花换纸钱”“鲜花换塑料花”“丝带寄哀思”等活动,引导群众抵制低俗祭祀用品和封建迷信行为。要积极推广“池州白事通——网络祭祀”方式,为群众提供优质网络祭扫服务。要将组织祭扫活动与传播中华优秀文化相结合,鼓励引导群众选择踏青遥祭、经典诵读等方式缅怀逝者,不断丰富清明节日内涵。要引导群众将追思缅怀逝者与弘扬优良家教家风有机结合起来,由实地实物祭扫转移到对逝者的精神文明文化传承上来。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以及红白理事会等社会组织作用,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示范带动群众文明低碳祭扫。
(三)加大风险排查,抓好殡葬安全管理。各乡镇要建立完善清明节应急保障机制,落实领导带班值守、带队督查、信息零报告制度,提高突发事件应对处理能力,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向当地党委政府、上级民政部门报告。在清明节前,各乡镇负责同志要亲自带队,对所辖经营性公墓、公益性公墓、集中安葬点等重点祭扫区域进行排查,研究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工作无遗漏、无盲区、无死角。要做好祭扫场所及周边人员分流、交通疏导、火源管控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严防拥挤踩踏、火患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各乡镇、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制定祭扫应急、人员车辆疏导和祭扫服务接待等方案,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和应急处置演练,严格落实应急值守、监测预警、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对农村公益性公墓和集中安葬点,要压实乡镇(街道)及村(社区)责任,加强祭扫活动安全管理。
(四)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各乡镇要加大殡葬改革相关政策宣传力度,积极组织开展骨灰江葬、树葬、草坪葬等节地生态安葬活动,鼓励引导群众选择节地生态安葬方式。要积极协调新闻媒体,挖掘和宣传当地殡葬工作好方法、新成效和移风易俗先进事迹,唱响殡葬改革主旋律,传播殡葬行业正能量。要开展“移风易俗进社区”等活动,发放宣传单等方式,让清明节宣传活动走进社区、服务群众。要充分发挥殡葬服务机构宣传阵地作用,主动组织殡葬服务机构开展“开放日”等活动,让更多群众了解殡葬行业,体验生命文化教育。要加强舆情监测研判,积极稳妥做好舆情应对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努力为清明节祭扫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0日前)。各乡镇部署清明祭扫工作,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报请当地党委和政府批准后报县民政局。要成立清明祭扫工作专班,指导督促殡葬服务机构做好祭扫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组织开展机构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帮助协调解决突出问题,及时防范化解风险,并在3月23日-4月4日期间安排专人值班。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4日前)。各乡镇要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预案,全力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等各项工作,确保无重大安全事故和群体踩踏事件发生。各殡葬服务机构要建立清明节期间祭扫服务接待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协调本单位的接待服务工作,做好服务保障。
(三)总结提升阶段(4月7日前)。各乡镇各部门要及时对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进行总结,完善有关应急预案,并将有关情况于4月6日前报县民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继续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祭扫工作机制,确保发挥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进一步压实属地、部门、单位、个人四方责任,把祭扫服务、防火安全、交通疏导、宣传引导等工作落实到位,确保今年清明祭扫工作安全平稳有序。
(二)密切部门协作。各乡镇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民政部门牵头抓总作用,积极对接公安、交通运输、消防应急、市场监管、城管执法、林业等部门,全力做好清明期间殡仪馆、公墓内部及周边秩序维护、人流车流管控疏导、祭祀用品市场规范和防火安全等工作;加大对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集中理葬点、野外祭扫重点地区用火巡查力度,严防火患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主动对接宣传、网信、文明办等部门,发布以丧葬移风易俗、清明祭扫等为主题的联合倡议,发布殡葬服务机构和场所服务引导信息,强化舆情管控和正面宣传效果。
(三)强化应急值守。县民政局成立主要负责同志为组长、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的清明祭扫工作专班,统筹协调推进全县各地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各乡镇要相应成立工作专班,分管领导和职能部门要深入一线、进驻督导,坚持“一盘棋”思想,殡葬服务机构全员上岗。切实加强清明祭扫高峰期间形势超前研判,实行24小时值班应急制度,做到有呼必答、有求必应,主动提供优质服务。严格执行全国清明祭扫观测点制度,全面掌握观测实情,妥善处理突发情况,及时报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