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民政所、丁桥镇为民服务中心、各养老服务机构、局属各二级机构:
为深入推进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优化民政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现将《全县民政领域春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阳县民政局
2024年3月14日
全县民政领域春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方案
为深刻吸取全国全省我市及我县安全生产事故教训,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深入推进民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着力消减重大安全风险、消除重大事故隐患,坚决防范遏制较大以上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发生,县民政局决定在全县民政领域开展为期3个月的春季安全生产大排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自即日起至5月底。
二、排查对象
全县各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三级中心、老年食堂(助餐点)、婚姻登记中心、救助管理站、儿童福利机构等民政福利机构。
三、排查内容
(一)消防安全。一是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并认真落实;是否逐级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责任制。二是建筑环境及消防设施配备情况。建筑环境是否符合国家消防技术规范要求,是否采用泡沫夹芯板等易燃材料搭建临时建筑作为功能用房;是否按规定配齐室内、外消防给水、灭火器和火灾自动报警、建筑防烟排烟系统、自动灭火设施,并落实保养责任;是否加强消防器材设备管理,确保运行正常。三是消防安全演练及培训情况。是否定期组织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灭火应急预案制定和消防安全疏散演练;工作人员是否掌握消除火灾隐患、扑救初期火灾、组织疏散逃生、消防宣传教育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二)食品安全。一是服务资质及食品安全检查情况。依法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相关工作人员是否依法持健康证上岗,规范餐饮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和培训;建立食品安全检查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检查并做好相关检查记录;负责餐饮的工作人员坚持晨检。二是建立食品加工安全管理制度。规范食品采购,确保食品供货源头安全;严格落实食品储藏、食品留样等规定,坚决杜绝滥用食品添加剂等情况。三是规范食品操作环境。“三防”设施、专用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及设备设置情况。灶台、水池、冷藏柜等设备卫生情况,餐厅环境及防滑安全等情况。四是养老服务质量及安全。规范执行《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基本规范》(GB38600—2019)、《养老机构服务质量基本规范》(GB/T35796—2017)两项国家标准情况。
(三)燃气安全。燃气安全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是否设置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是否定期维护保养燃气设施设备。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是否正确,是否私自拆、移、改动燃气装置,是否私自使用燃气热水器、取暖器和其他燃气器具等。
四、阶段安排
(一)自查自改阶段(即日起到3月31日)。各乡镇民政部门要指导和督查辖区内养老机构和其他民政服务机构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机构要围绕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进行自查,自查情况要及时录入金民工程并建立台账。对排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整改方案,按期消除隐患。
(二)全面排查阶段(4月1日至4月20日)。各乡镇民政部门在机构自查自改基础上,县民政局将组织开展全覆盖督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问题,及时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检查情况同步在“金民工程”全国养老服务信息系统中填报。
(三)抽查整治阶段(4月21日至4月30日)。县民政局组建督导组开展抽查,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薄弱地区、部位、环节专项督导,对自查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的和“零报告”的,予以重点关注,对重点难点问题紧盯不放、一督到底,确保整改无遗漏、无死角。
(四)总结提高阶段(5月)。全面巩固安全大检查工作成效,认真总结过程中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加强宣传推广,注重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和形成全社会重视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职尽责,担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抓实抓细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要认真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职责;各司其职、加强协作、齐抓共管,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局面,将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落实到最小单元,实现末端发力终端见效。
(二)严守纪律规定,认真查漏补缺。对督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分类梳理,深刻剖析原因,找准根源症结,制定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对策措施。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防止形式主义、走马观花,以更加严实的作风,深入基层、深入机构、深入现场,加强督促指导,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强信息报送,准确反映工作。自即日起请各乡镇民政部门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春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周报表(附件)报送县民政局社会福利股,4月10日前报送工作总结。
县民政局社会福利股联系人:孔燕;联系方式:0566-5036871
附件:春季安全生产大排查周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