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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名称: 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2-05
废止日期:
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发布时间:2024-02-05 16:31 来源: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8.6

 

4.0

 

4.0

4.6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青阳县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4万元,下降4.44%。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0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与2022年预算一致。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大队执法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4万元,下降8%,下降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开支。接待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乡镇对接联系工作、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部门考察交流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青阳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青阳县财政局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18〕1096号)等相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