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单位:万元
“三公”经费合计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公务
接待费
小计
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费
8.6
4.0
4.6
二、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青阳县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大队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4万元,下降4.44%。其中: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4.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为4.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预算4.0万元,全部为公务用车运行费,与2022年预算一致。该项经费主要用于大队执法车辆运行维护费用。
(二)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4.6万元,比2023年预算减少0.4万元,下降8%,下降原因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接待开支。接待上级主管部门检查指导工作、乡镇对接联系工作、外县自然资源和规划执法监察部门考察交流等公务往来支出。经费使用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青阳县机关公务接待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4〕2066号)、《青阳县财政局关于调整省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用餐标准的通知》(财行〔2018〕1096号)等相关规定。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