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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720Y/202403-00041 组配分类: 农村人居环境整治
发布机构: 青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其他
名称: 镁铝及机电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3-28
废止日期:
镁铝及机电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2024-03-28 08:48 来源: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在向生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前,应当通过网络平台公开拟报批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文和公众参与说明,建设单位特向公众公开《镁铝及机电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和《镁铝及机电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全本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1、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及途径;

①建设单位所在办公场所: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池州市青阳县蓉城镇木镇路

②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所在办公场所:上海市杨浦区国权北路1688弄25号1202-D、1203-A单元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本规划建设地点位于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青阳开发区木镇新河园区(罗汉山路南侧、黄山路东侧)。本次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为规划建设地点3km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同时本单位鼓励以上范围之外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环境影响评价。

三、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反映与规划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收件地址:安徽省池州市青阳县木镇镇

收件人:宋永华 18105665180

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公众采用实名方式提交意见并提供常住地址。

我公司承诺,对公众提交的相关个人信息,仅用于本次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同时个人相关信息不对外公开。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公示发布之日。

安徽青阳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