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2月,我县主城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臭氧8小时平均、一氧化碳、可吸入颗粒物和细颗粒物月均浓度分别为7微克/立方米、15微克/立方米、100微克/立方米、1.0毫克/立方米、64微克/立方米、42微克/立方米。
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0~50(一级、优)11天,51~100(二级、良)16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3.1%。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