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心所、机关各科室和局属二级机构: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企业和群众关切,促进不动产登记工作质效不断提升,现就进一步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投诉机制、推进不
动产登记投诉处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
不动产是企业和群众的重要生产生活资料,不动产登记是贯彻落实《民法典》保护权利主体合法权益和保障交易安全的重要制度。建立健全不动产登记投诉机制是倾听群众意见和建议,改进工作作风,确保工作规范、廉洁、高效开展的重要保障,必须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系统高度重视。
二、明确投诉内容
(一)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如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态度恶劣、言语粗暴、刁难群众等。
(二)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工作人员存在怠政懒政、吃拿卡要、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问题。
(三)工作不规范问题。不依规按章办事,知错不改,超时办结等问题。
(四)工作建议和意见。包括对人员管理、登记大厅建设、业务办理、服务质效、便民利企举措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五)反映其他情况提出投诉请求。反映不动产登记机构的其他情况,或提出其他投诉请求的。
三、拓宽投诉渠道
(一)反映工作人员服务态度问题的,可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大厅现场设置的“好差评”实时评价系统、意见 箱、意见簿、监督投诉窗口现场反映或拨打大厅监督投诉电 话(0566-3305003)、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反映,或在池州人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信箱留言等渠道反映。
(二)反映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可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大厅监督投诉窗口现场反映或拨打大厅监督投诉电话反映(0566-3305003),或向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纪检监察组电话反映(0566-5020606)。
(三)反映工作不规范问题的,可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登记大厅监督投诉窗口现场反映或拨打大厅监督投诉电话(0566-3305003)、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反映,或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信箱留言等渠道反映。
(四)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的,可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电话反映(0566-3305003),或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电话反映(0566-5020655),或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部门信箱(qyxbdcdjzx@163.com)留言等渠道反映。
(五)反映其他投诉请求的,可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访室电话反映(0566-5020655)、或拨打市政务服务热线12345反映等渠道反映。
四、规范投诉办理
接受投诉的有关部门和科室应确保投诉电话能够正常接听,工作人员应认真听取企业和群众的投诉,并做好记录。属于本部门处理范围的,3个工作日内向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不属于部门处理范围的,应明确告知投诉人向有关职能部门反映问题。各有关部门和科室部门要加强不动产登记投诉方式的公开和宣传,畅通诉求渠道,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权益,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2022年10月28日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