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饮用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19〕196号)文件精神,我委于2024年2月27日开展了第一季度集中式供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工作。现将监测情况公示如下:
一、监测地点和水样数
城区:共设置4个监测点,监测4份用户水龙头水样。具体采样地点为:青阳县第四中学、青阳县第六中学、安徽青华公学、青阳县童之梦幼儿园。
乡镇:共设置11个监测点,监测11份用户水龙头水样,乡镇覆盖率为100%。具体采样地点为:青阳县新河镇街道方文学用户、青阳县朱备镇政府、青阳县庙前镇王春青用户、青阳县酉华镇街道王芳用户、青阳县陵阳镇刘芳云用户、青阳县杨田镇杜军中用户、青阳县丁桥镇金军用户、青阳县杜村乡王洪奎用户、青阳县木镇镇街道官四秀用户、青阳县乔木乡严国清用户、九华山柯村刘正伟用户。
二、检测指标和判定标准
检测指标:常规指标37项: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总硬度(以CaCO3计)、溶解性总固体、氯化物、氟化物、硝酸盐(以N计)、硫酸盐、亚氯酸盐、氯酸盐、三氯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 、三溴甲烷 、三卤甲烷(三氯甲烷、二氯一溴甲烷、一氯二溴甲烷、三溴甲烷的总和)、二氯乙酸、三氯乙酸、氰化物、铁、锰、铜、锌、砷、铅、铝、镉、汞、铬(六价)、高锰酸盐指数(以02计)、氨(以N计)、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消毒剂指标(二氧化氯、游离氯)。
判定标准:检测指标中出现1项及以上指标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22)规定限值的,该份水样即判定为不达标。
三、检测结果及评价
城区:监测水样4份,达标4份,水样达标率为 100%。
乡镇:监测水样11份,达标11份,水样达标率为 100%。
附件:青阳县2024年第一季度集中式供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结果
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