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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1816/202403-00003 组配分类: 社会团体
发布机构: 青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开展全县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的函 文号: 青民函〔2024〕22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3-12
废止日期:
关于开展全县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的函
发布时间:2024-03-12 16:43 来源:青阳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各社会组织: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以及有关规定,县民政局将开展社会组织2022年度检查(以下简称年检)工作。请各社会组织对照有关要求填报社会组织年度检查报告书,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完整。请各业务主管单位及时通知并指导、督促所主管社会组织,按规定要求和期限填报年检材料,对材料内容进行认真审查,并作出初审结论。

县民政局将按一定比例对社会组织年检所涉事项进行抽查核实,结合抽查审计结论和日常管理中发现问题的核查情况,综合研究确定年检结论。对虚假填报和未按期报送年检材料的,将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附件:

1.社会团体2023年度检查事项须知

2.社会团体2023年度检查报告书

3.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事项须知

4.民办非企业单位2023年度检查报告书

5.社会组织2023年度检查花名册




青阳县民政局

2024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