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村委会,机关各办、中心,镇直各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重要指示批示精神, 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和省、市、县相关会议要求,认真吸取近期全国各地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教训,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镇党委政府决定开展春节前后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综合排查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4年3月底。
二、任务分工
为确保本次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成立12个小组分工负责,坚持把隐患当作事故,持续强化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等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由各牵头领导带队,抓落实、抓检查、抓整改、抓成效,具体如下:
(一)工贸企业(牵头领导:章蓓蓓,责任人:朱国前、杨月生、汪亚楠、许照芳、张小军,责任单位及部门:经济发展办公室、市场监督管理所、专职消防站、应急管理中心、供电所)
1.重点检查春节期间,企业值班值守是否在岗在位,从业人员是否存在饮酒上岗等情况;督促企业加强春节前后隐患排查治理,对涉及有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吊装作业、高处作业等特殊作业要严格落实特殊作业审批制度,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加强现场作业安全监护等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
2.动火作业是否设置专人监火,作业前是否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附近是否配备消防器材;不同气瓶间距是否小于5米,与动火作业点距离是否小于10米,气瓶暂存是否设置防倾倒措施;是否安排专人监护并落实作业审批制度;
3.检查设备检修时,是否进行可靠断电,设备无电后是否在电源开关处加锁和挂“有人作业,禁止启动”警示标牌;
4.统筹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督促好各企业要严格落实“七不复工”要求。
(二)窑炉企业和非煤露天矿山(牵头领导:凤尔鹏,责任人:许照芳,责任部门:应急管理中心)
1.督促窑炉企业要严格执行有限空间作业“七严禁”准则,即窑底疏通作业必须在负压环境下进行,严禁鼓风机和引风机功率失衡导致正压作业环境;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窑体等有限空间场所作业;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必须配备个体呼吸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
2.按照池州市矿山综合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春节期间停运矿产品调运的通知》文件要求,严格督促双木榨和轩鑫两家矿业2024年1月31日00:00时至2月17日24:00时暂停矿产品调运工作;严格落实停产停工期间安全保障措施,实施检修作业的,要严格遵守作业规程和安全管理规定,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年后复工复产督促严格落实审批手续,审批通过后方可生产。
(三)烟花爆竹(牵头领导:汤双晖、梅盛华,责任人:夏晨,责任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派出所、专职消防站)
1.重点检查零售场所安全条件达标和消防设施配备情况;零售场所现场安全管理情况;“下店上宅”、超量储存、超范围经营等问题情况。
(四)城镇燃气(牵头领导:凤尔鹏,责任人:夏晨、杨月生,责任单位及部门: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督管理所)
1.重点检查农贸市场、宾馆饭店等经营场所使用燃气钢瓶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安装了电子信息标签;超过100kg的是否设置了专用气瓶间;调压阀是否为不可调式且具备过流切断功能;软管应为不锈钢波纹管(超柔型)或金属包覆软管等长寿命软管,软管不得穿墙、使用三通、长度不得超过2m;灶具是否具备熄火保护装置;是否安装可燃气体报警器,并保持工作状态,可燃气体报警器距离地面距离应小于30cm;是否张贴用气安全公示牌,公示送气人员和使用责任人;是否按照餐饮行业消防标准配备干粉灭火器、灭火毯等消防器材;
2.市场监管所要对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报废)气瓶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五)建筑施工(牵头领导:钱锦华,责任人:谢国强,责任部门: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1.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擅自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2.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起重机械设备未经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或未按规定办理使用登记。
3.重点检查动火作业用工施工单位主体责任不落实、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作业审批管理不严格、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等突出问题。
(六)道路交通(牵头领导:孙来发、梅盛华,责任人:陈智华, 责任单位及部门:派出所、社会综合治理中心)
1.重点排查在平交路口和路侧开口处未设警示标志的;在急弯、连续弯道、连续坡道等不满足会车视距要求、不宜变道的路段未施划标线或施划虚线的,穿村镇道路临近村庄、集镇且视线不良路段,未设置村庄警告标志的;
2.牛山半边街分叉口至双木榨道路施工路段和永平店门口修桥处,春节期间要安排专人值班值守;
3.重点排查无牌无证重型拖拉机违法上路行驶,电动三、四轮电动车违法载客,面包车超员等违法现象。
(七)森林防灭火(牵头领导:凤尔鹏,责任人:徐朝明,责任单位:林业站)
1.加强易产生火灾区域排查整治,对一些地方存在大面积易发生火灾的枯草,要清理到位;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用火行为要及时进行制止和批评教育;
2.开展日常森林防火宣传、各村大喇叭、护林员小喇叭要正常播放森林防火知识。
(八)养老服务中心(牵头领导:邹贤振,责任人:章学飞,责任部门:为民服务中心)
1.春节前后要加强养老服务中心日巡查工作,每天不得少于2次,重点检查私拉乱接电线、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违规使用大功率电器、电动自行车(蓄电池)违规在室内停放充电或者飞线充电,消防设施是否停用或者不能正常运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联动控制;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照明灯是否保持通电状态等情况。
(九)农村防火(牵头领导:各联系村领导,责任人:各村书记)
1.重点聚焦孤寡老人、残障人士、留守儿童等重点群体和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情况,常态化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通过微信、入户发放宣传册,面对面进行宣传防火知识;
2.禁止使用易燃可燃夹芯彩钢板或易燃材料搭建临时房屋或屋顶、围护结构、房间隔墙。
(十)学校(牵头领导:邹贤振, 责任人:郑贵宾、施祖平,责任单位:丁桥中学、丁桥中心小学)
1.重点检查灭火器是否有压力不足或超压;消火栓设备是否齐全、管内是否有水;消防逃生通道是否畅通;楼梯走廊通道是否有安装应急照明灯且能正常使用;保安员、宿管员、食堂工作人员、实验室管理员等重点人员是否会使用灭火器材;紧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急避难场所等地方是否设置明显的指示标志;学校用电线路是否安全;
2.实验室及危化品存储是否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办法和制度;是否落实危险化学品、生物安全等物品的采购、领用、使用、回收、销毁全过程记录管理要求;
(十一)消防安全(牵头领导:凤尔鹏;责任人:汪亚楠,责任单位:专职消防站)
1.根据《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文件紧盯劳动密集型企业、高层建筑、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三合一” 等场所,集中整治占堵疏散通道、锁闭安全出口、违规设置阻碍逃生的铁栅栏或防盗门窗、建筑消防设施器材损坏、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具、违规电气焊作业、违规使用大量可燃材料装饰装修、燃放烟花爆竹等隐患问题,确保用火用电用气规范安全;
2.单位主体主要检查是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履行日常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是否落实全员消防培训,定期组织开展防火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应急疏散预案制定演练等工作,消防控制室是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持证上岗,有每日值班记录,并记录完整准确。
(十二)防灾减灾(牵头领导:孙来发、凤尔鹏;责任人:陈智华、许照芳、各村书记,责任单位及部门: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
1.强化低温雨雪冰冻灾害防范应对措施,提前预置布防抢险救援力量和救灾物资,做好除冰、扫雪等装备准备;
2.针对临崖、临水、狭窄、陡坡等风险路段要加强安全巡查和防护。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牵头领导迅速行动,深入一线开展安全检查,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 的要求,按照部署分工安排开展春节前后排查整治工作。
春节假期期间各值班带班领导要带队对迎春炉料、宝康非金属、金邦铜业、禾五新能源四家不停产企业和养老服务中心等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安全巡查工作;市场监管所、专职消防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应急管理中心在春节假期值班要协同做好统筹安排,确保轮岗人员要在岗在位。
(二)明确分工,强化整治。各牵头领导,各有关单位及部门按照文件分工要求,立即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堵塞治理漏洞,切实防止“认不清”、“想不到”、“管不了”、“治不好” 的问题发生。对排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要督促所涉及行业领域立即整改;对重大安全隐患,要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协调解决。
(三)认真总结,定期会商。自即日起,请12个专项小组,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将本周分工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报镇应急管理中心办公室,并于3月底前报送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总结。
附件:丁桥镇2024年春节假期不停工、不停产企业安全生产包保责任人信息表
中共青阳县丁桥镇委员会
青阳县丁桥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