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024年1月1日0时至1月31日24时),全省共报告法定传染病23种80720例。
无甲类传染病发病、死亡报告。
乙类传染病中除传染性非典型肺炎、脊灰、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狂犬病、乙脑、炭疽、流脑、白喉、新生儿破伤风、钩体病、血吸虫病、人感染H7N9禽流感12个病种无发病、死亡病例报告外,其余16种乙类传染病共报告18364例,死亡49例。报告发病数居前五位的病种依次为病毒性肝炎、梅毒、肺结核、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淋病,占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7.40%。
丙类传染病中除麻风病、黑热病、包虫病、丝虫病4个病种无发病、死亡报告外,共报告7种62356例,无死亡病例报告。报告发病数居前三位的病种依次为流行性感冒、其他感染性腹泻病、手足口病,占丙类传染病报告发病总数的99.03%。
冬季天气寒冷,室内空气流通减少,呼吸道传染病处于发病高峰,安徽省卫生健康委温馨提示广大居民,在预防流行性感冒、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支原体感染、水痘等呼吸道传染病的同时,还要重点预防诺如病毒感染性腹泻病和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的发生。
附件:安徽省2024年1月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与死亡数统计表
安徽省卫生健康委
2024年2月5日
安徽省2024年1月法定报告传染病发病与死亡数统计表
疾病病种
本期发病数
本期死亡数
甲乙丙类传染病总计
80720
49
甲乙类传染病合计
18364
鼠疫
0
霍乱
传染性非典型肺炎
艾滋病
63
27
病毒性肝炎
11654
1
甲型肝炎
36
乙型肝炎
10645
丙型肝炎
759
丁型肝炎
2
戊型肝炎
147
肝炎未分型
65
脊灰
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
麻疹
3
出血热
9
狂犬病
流行性乙型脑炎
登革热
炭疽
痢疾
85
肺结核
2288
21
伤寒和副伤寒
8
流脑
百日咳
123
白喉
新生儿破伤风
猩红热
151
布病
26
淋病
342
梅毒
3034
钩端螺旋体病
血吸虫病
疟疾
7
人感染H7N9禽流感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569
猴痘
丙类传染病合计
62356
流行性感冒
55179
流行性腮腺炎
280
风疹
急性出血性结膜炎
323
麻风病
斑疹伤寒
黑热病
包虫病
丝虫病
其他感染性腹泻病
5748
手足口病
823
注:1. 病毒性肝炎发病数和死亡数分别为甲肝、乙肝、丙肝、丁肝、戊肝、未分型肝炎报告发病数和死亡数的合计。
2. 通过传染病网络直报系统报告的死亡数据不作为我省传染病死因排位的依据。
3. 数字来自“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按“现住址”和“审核日期”规则统计,不含“港澳台”和“外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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