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单位】 |
国家税务总局 |
【发布文号】 |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4年第1号 |
【发文日期】 |
2024-01-25 |
【是否有效】 |
全文有效 |
为与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相衔接,积极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现将修订后的税务执法文书式样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全国统一税收执法文书式样的通知》(国税发〔2005〕17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2021年第23号)中附件对应的文书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
修订后的税务执法文书式样.doc
国家税务总局
2024年1月25日
链接:关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部分税务执法文书的公告》的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