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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720Y/202401-00006 组配分类: 政策文件
发布机构: 青阳县新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1-03
废止日期:
关于切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1-03 08:40 来源:新河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村委会、镇直有关单位:

自11月1日开始,已经进入森林防火期,为全面贯彻落实县森林防火指挥部文件精神,做好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确保全镇森林资源和广大人民群众的财产安全,结合我镇实际,就做好2023—2024年度森林防火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宣传力度  

森林防火,宣传为先。在森林防火期内,镇政府将出动宣传车深入林区和村组进行宣传;各村组都要落实森林防火宣传员、护林员,深入广大农户家中进行宣传,对进山路口、重点林区及主要路段要张贴、刷新森林防火宣传标语,特别是在高火险时段和冬至、春节、清明等森林防火关键时期,各村组和林权单位责任人更要采取超常规的手段,用超常规的措施落实好防火宣传教育工作。各中小学要在森林防火的各个关键紧要期及时安排森林防火课,从而获得事半功倍的奇效。通过宣传,使“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全社会的公识。

二、强化火源管理  

森林防火,重在防人。各村要切实加强火源管理,森林防火期内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尤其要对智力障碍人员和孤寡老人登记造册,确定专人监护,确保其不玩火和乱用火,从而消除火灾隐患,保证森林资源的安全。镇村两级都要加强巡逻检查,对违反规定用火的行为要及时制止并给予一定的处罚。各村民组将山塝田、坟场等易引起森林火灾隐患的田、坟登记造册,通知田主、坟主严禁烧田埂、烧火粪及在山上上坟烧纸、放鞭炮。高火险时段和冬至、春节、清明等关键时刻,要因地制宜地在进山路口、重点地段坚持重兵把守,安排护林人员巡山护林,严禁野外用火,杜绝火灾隐患。

三、强化检查督促  

镇护林防火指挥部成员要经常深入到村组林权单位进行检查监督,镇联系村的领导要检查督促该村防火组织领导、责任制落实、宣传教育措施落实、森林扑火队调度、火源管理等部署情况,确保各项措施到位,切实做到防患于未然,镇政府与各村签定责任状,将责任落实到人,各负其责。

四、严格值班纪律  

镇、村、组和镇相关单位要坚持领导带班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信息畅通。镇防火指挥部要对防火值班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查,杜绝脱岗、漏岗等现象,确保火情信息畅通。要严格执行森林火灾报告和归口管理制度,不得瞒报、迟报、漏报森林火灾。

五、强化扑火队伍和护林员队伍建设  

镇政府组建15人的森林消防队,防火期内待命。各村要组织在家年年富力强的劳动力,成立扑火不少于10人的应急小分队,小分队队员名单必须“帽子底下有人”。要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演练,保证小分队的战斗力。专、兼职护林员要切实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在森林防火期特别是高火险天气里,护林员要着统一服装到岗在位,在划定的防护区域(部位)死看硬守,进行巡护。其具体职责是:

1、积极宣传国家、省、市、县森林防火方针、政策和工作部署,不断提高林区人员的防火意识。

2、在森林防火期,主动劝阻和制止在林区从事烧荒、烧田埂、烧纸、燃放烟花爆竹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3及时报告并努力消除林区内的森林火灾隐患,对进入林区的智障人员协助实施有效监管。

4、发现火情,要在第一时间上报村、镇,并采取安全、有效措施进行扑救,防止林火蔓延。

5、要积极配合有关单位查处森林火灾及毁林案件,提供第一手资料。

6、要统一佩戴红袖章、胸牌、喇叭、GPS定位对讲机等巡山护林作业标识。

六、加强组织领导  

各村要在镇成立森林防火指挥部的基础上成立相应的领导组织,领导和协调本村行政区域内的森林防火工作。将成片林划定森林防火责任区,确定护林员和责任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及时组织一切力量扑救,并上报镇森林防火指挥部。落实好镇、村以及林地、林木、森林经营单位和个人的森林防火责任,真正把防火责任落实到每一个林权单位、每一个岗位、每一个环节、每一个山头地块、每一个人,做到村村联防,户户联保,实现山有人管、林有人护、事有人办、火有人扑、责有人担。

六、强化责任追究  

对领导不重视、防火措施不落实、造成损失的,除追究肇事者责任外,镇纪委将一律按照《池州市森林防火工作责任追究暂行规定》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以上通知望立即贯彻执行。


新河镇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4日


报:县森林防火指挥部

抄:县林业局、应急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