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县政府:
2023年度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在县依法治县办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决策部署,强化法治引领,加强法治监督,注重法治惠民,法治建设工作取得明显成效。现将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3年度工作开展情况
(一)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贯彻落实方面。
一是强化学习教育培训。我局年初即制定了《党组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度学习教育的首要任务和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党组每月至少集中组织开展1次学习活动,结合党员学习、局务会开展常态化学习教育,不断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制度化、常态化。二是加强宣传。制定了《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年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及责任清单,明确任务和责任主体,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年度法治宣传的重要内容,贯穿各类宣传活动的全过程,今年结合“综治月”、“4.15国家安全”、“6.25土地日”等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机关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深刻内涵,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三是推动落实落细落地。积极做好“八五”普法规划实施中期评估工作,将按照评估检查要求做好材料、台账的整理归档。今年上报“法治为民办事”项目1个,积极推进,已按照时限完成。
(二)坚持用法治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方面。
1、深化放管服改革。一是进一步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优化简化各类行政审批流程和环节,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行政审批事项在法定期限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不动产登记由原来的20个工作日压缩至2个工作日、涉企业务即时办理。二是根据机构职能以及法律法规变化,及时对权责清单进行动态调整,逐一明确法律依据、实施主体、责任方式等,实现同一事项的规范统一,并在政务网进行公开。三是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以及收费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办理时限、工作流程、申报条件、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四是对各类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凡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的一律取消。对保留的证明事项实行清单管理,做到清单之外一律不得索要,积极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
2、推进信用法治建设。对自然资源违法行为案件自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当事人后,7日内及时将案件处理信息录入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做到有件必录,对今年6件行政处罚案件处理结果及时进行了录入。
(三)加强依法行政,聚焦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进展方面。
1、依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成了2023年本部门重大决策事项进行了梳理,制定了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将目录通过政府网站进行了公开。
2、全面落实法律顾问制度。目前我局已聘请2名具有法律资格律师作为局法律顾问,制定了法律顾问工作制度,参与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和规范性文件的审查把关,行政案件诉讼代理工作。
3、开展权责清单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对本部门2023年度权责清单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动态调整,结果已报县编办和司法局。
4、全面深化行政执法改革。根据省级权责下放、赋权目录清单和县编办要求,一是将本部门4项行政许可、7项行政处罚职权下放至全县11个乡镇,由乡镇行使。二是将19项行政处罚权赋权委托至丁桥镇政府(经济发达镇)行使,将6项行政许可、1项行政确认、1项其他行政职能赋权委托县经济开发区行使。此项工作已完成清单编制、权责边界划分,并报县编办。
5、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严格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在实施行政处罚中,均严格按照《安徽省自然资源系统实施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进行裁量,实施处罚;二是深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制定了年度抽查计划,抽查结果及时通过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三是加强执法人员培训。在本单位组织年度培训同时,所有业务科室均分别参加省、市举办的年度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每年培训学时不少于60学时。
6、加强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积极做好行政复议事项办理。规范行政诉讼案件应诉,持续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四)坚持严格公正司法,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方面。
一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程序,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和自由裁量,统一法律文书格式,落实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适时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案卷排查工作,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二是加强与检察机关协作衔接,落实公益诉讼制度,主动接受检察机关监督。
(五)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快建设法治社会方面。
1、全面实施“八五”普法。按照我县“八五”普法规划和自然资源系统“八五”普法规划,制定了我局“八五”普法实施方案和年度普法计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充分利用“4.22”地球日、“4.15”国家安全日、“综治月”、“6.25”土地日、“12.4”宪法日等,深入开展“江淮普法行”和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普法活动按照计划有力推进。积极参与全国守法普法模范县创建。
2、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行动。按照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常态化开展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和黑恶势力排查,对涉及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处理,对涉刑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存在问题
尽管我局在推进法治建设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与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还存在着一定的差距。一是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的系统性、创新性不足;二是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还需不断强化。法治建设与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工作、执法工作有机融合还未形成体系,有效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矛盾和问题的能力还不足。三是规范行政执法程序还有待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工作中重执法内容、轻执法程序的问题依然存在。四是对行政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有待进一步加强。
三、2024年工作打算
2024年,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将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落实《法治青阳建设规划(2021—2025年)》、《青阳县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学习宣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准确把握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核心要义,增强学习贯彻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拓展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广度深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全面依法治国的强大动力和生动实践。
(二)改进创新普法工作,加大普法力度。建立健全立法工作宣传常态化机制,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深入开展以案释法活动,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推动领导干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
(三)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改进和创新执法方式,建立健全行政执法风险防控机制,依法实施应急处置措施。
(四)扎实推进依法执政。加强执法监督体系和能力建设,结合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职能职责,深入推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作用,全面提升社会治理的法治化水平。
2024年1月10日
抄送:县委依法治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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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公室 2024年1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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