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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1816/202401-00005 组配分类: 社会团体
发布机构: 青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同意成立青阳县民宿协会的批复 文号: 青民〔2024〕2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4-01-08
废止日期:
关于同意成立青阳县民宿协会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1-08 15:36 来源:青阳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青阳县民宿协会筹委会:

你们报来《关于成立青阳县民宿协会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研究决定准予青阳县民宿协会成立登记。你单位的业务主管单位为青阳县文旅局。

协会成立后,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严格按照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章程开展活动,自觉接受业务主管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为加快建设“九华圣境、灵秀青阳”作出贡献。

你单位应于每年5月31日前向我局报送上一年度工作报告,接受年度检查。

你单位的印章式样、银行账号等证件复印件,应及时报我局备案。

此复

青阳县民政局

2024年1月8日

抄送:青阳县文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