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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1816/202312-00085 组配分类: 部门文件
发布机构: 青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关于印发《青阳县民政服务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文号: 青民福〔2023〕56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2-27
废止日期: 有效性: 有效
关于印发《青阳县民政服务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2-27 11:18 来源:青阳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各乡镇民政事务所,丁桥镇为民服务中心,各养老服务机构,局属各二级机构:

    根据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全县冬春火灾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全县民政服务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确保服务对象生命财产安全,现将《青阳县民政服务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青阳县民政局

                              2023年12月27日


青阳县民政服务领域冬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近年重特大火灾事故教训,聚焦消防安全重点领域、重点场所、重点时段和突出矛盾问题,深化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民政福利机构“防小火”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实行分类施策、综合治理、精准防控,力争在冬防期间做到单位查一遍、隐患清一遍、管理促一遍,坚决防范遏制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确保火灾形式持续平稳,为全县民政服务领域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时间

2023年12月至2024年3月,在全县民政服务领域集中开展冬春火灾防控工作。

三、组织领导

局成立冬春火灾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分管领导为组长,股室负责人为副组长,股室成员为组员。

四、任务措施

(一)扎实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排查。各乡镇民政所全面贯彻落实《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文件要求,对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敏感特殊的场所,组织安排专门排查,逐一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责任、划定整改时限,推动按时销案,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绝对安全。

(二)持续深化民政福利机构燃气安全。各乡镇民政所按照《青阳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要求,深入排查整治养老机构等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问题。排查整治民政福利机构是否符合《城镇燃气设计规范》标准要求规范,包括对老年食堂(助餐点)等集中用餐场所燃气紧急自动切断装置、燃气浓度检测报警、应急机械通风设施设备安装不符合等问题,要督促燃气经营企业严格落实安装、检测等经营服务行为,定期开展入户检查和上门提示,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燃气安全风险。同时,要加强对占堵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违规用火用电、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等问题的查处。

(三)集中开展综合办公场所隐患治理。各乡镇民政所深刻汲取山西吕梁“11·16”火灾事故教训,集中组织对民政福利机构的办公楼、综合楼、宿舍楼、浴室、食堂等场所,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集中整治电气线路、燃气管道、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安全管理、应急预案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风险隐患。要紧紧抓住单位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等“关键少数”,督促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在冬防期间组织全员开展一次火灾警示教育、一次消防安全培训、一次消防疏散演练,全面提升自防自救和自主管理水平。对排查检查发现的风险隐患,要逐一列出清单,督促责任单位及时整改消除。

(四)全面加强民政福利机构消防安全监管。各乡镇民政所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安全生产“三管三必须”责任清单》《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规定,督促养老机构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加大对养老机构消防设施改造、火灾隐患整改的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

(五)全力做好重要节点消防安全保卫。各乡镇民政所紧盯全国和省两会以及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要节点,研判重点节假日安全风险,提前发出预警提示,加强针对性管控,提高火灾防范等级。要强化对民政福利机构采取上门检查、错时检查、督导检查等方式,督促指导机构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制定应急疏散预案,开展应急疏散演练,加强值班值守,做好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深入推进民政福利机构“防小火”专项整治在民政福利机构内违法储存、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品等消防安全隐患。重点排查民政福利机构场所内自动报警等消防设施缺配或损坏,违规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搭建功能性用房,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道,在门厅、楼梯间、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充电,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私拉乱接电气线路,定时防火巡查不落实等消防安全风险。

(七)深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各乡镇民政所要针对冬春季节火灾特点,围绕“预防为主、生命至上”主题,依托消防志愿者和义务培训组织,运用社会化手段和媒体平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督导服务对象掌握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常识和火灾自救逃生知识。县民政局持续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组织民政福利机构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要集中开展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剖析起火原因,解读事故教训,曝光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警示企业、教育公众,强力推动隐患整改。督促指导服务机构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和疏散逃生演练,新入职和新入岗员工必须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培养一批消防安全“明白人”。

五、工作步骤

(一)部署发动阶段(2023年1230日前)。各养老服务机构,局属各单位要结合本地区民政服务领域冬春季节火灾特点,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标准,明确职责措施,召开会议部署推进。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3月15日)。各乡镇民政所要按照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定期研判调度,强化部门协作,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工作落实。

(三)总结验收阶段(2024年3月16日至3月21日)。各乡镇民政所认真总结工作,固化经验做法,立足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进一步健全完善火灾防控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履职尽责。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山西吕梁“11·16”火灾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安徽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坚决担负起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切实提高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切实提升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层层抓好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组织实施。民政部门主要领导是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跟踪问效;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持续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严格精准执法、实施系统治理。针对近年来火灾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落实信息共享、情况通报等机制,采取联合执法等方式,提升执法质效,形成工作合力。要制定《消防重大隐患排查事项清单》,对排查发现的隐患问题,要列出问题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定期照单对账、照单销账。对久拖不改的隐患问题,依法依规运用责令“三停”、行政罚款等执法手段,倒逼隐患整改责任的落实。

(三)严肃督导问责,压实工作责任。县政府将冬春火灾防控工作纳入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内容,并将结合实际组织开展督导检查。对因责任不落实、履职不到位导致发生较大及以上和有影响火灾事故的,将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各乡镇民政所要制定“冬防期间督导检查计划”,组织开展针对性的督导检查,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县民政局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民政领域机构,要“多通报、多发函、多暗访”,推动整改落实。

各乡镇民政所冬春火灾防控工作动员部署情况请及时报

送县民政局社会福利股。

联系人:孔燕,联系电话0566-50368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