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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E45262T/202306-00042 组配分类: 人大代表建议办理
发布机构: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主题分类: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名称: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10号重点建议的答复函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6-20
废止日期: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10号重点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3-06-20 14:38 来源: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房金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公共区域增加新能源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结合您的建议,我局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我局将按照《青阳县城区便民停车行动实施方案》及相关管理要求,城区新建住宅小区停车泊位配建标准原则不低于1:1.1;二是2017年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以来,我局已逐步将充电桩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如2022年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中已有11个老旧小区配建了充电桩。我局将继续结合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因地制宜,加大小区内充电桩配建力度。三是是对城区道路周边公共停车场进行全面摸排,因地制宜,在建设公共停车场时,合理增设电动汽车充电桩。同时按照“谁收费谁受益”原则,积极引导第三方企业进驻提供充电服务,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多形式、多层面宣传新能源充电桩的建设情况及使用方法,引导居民安全充电,消除安全隐患。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县住建局5021605  50306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