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金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公共区域增加新能源充电桩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结合您的建议,我局计划重点做好以下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我局将按照《青阳县城区便民停车行动实施方案》及相关管理要求,城区新建住宅小区停车泊位配建标准原则不低于1:1.1;二是自2017年实施老旧小区改造以来,我局已逐步将充电桩纳入老旧小区改造内容,如2022年实施改造的老旧小区中已有11个老旧小区配建了充电桩。我局将继续结合年度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因地制宜,加大小区内充电桩配建力度。三是是对城区道路周边公共停车场进行全面摸排,因地制宜,在建设公共停车场时,合理增设电动汽车充电桩。同时按照“谁收费谁受益”原则,积极引导第三方企业进驻提供充电服务,四是加大宣传力度,多形式、多层面宣传新能源充电桩的建设情况及使用方法,引导居民安全充电,消除安全隐患。
感谢您对我县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
青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6月15日
联系单位及电话:县住建局5021605 5030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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