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健全基本养老服务体系,推进多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不断满足老年人多样化、多层次养老服务需求,增强我县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22〕4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安徽省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皖政办〔2022〕15号)精神及《池州市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池政办〔2023〕16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我局牵头起草了《青阳县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送审稿)》。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徽作出的系列重要讲话指示批示,坚持党对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坚持基础性、普惠性、共担性、系统性原则,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强全市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起草过程
《实施方案(送审稿)》经过前期准备、征求意见、修改完善三个阶段。一是前期准备。认真学习国家及省市相关政策文件,深入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参考市级方案,结合青阳实际形成了初稿。二是征求意见。我局于10月7日通过函询的方式对《实施方案》进行了1次意见征求,征求了各乡镇、县直各相关责任单位,其中:县人社局1家单位提出1条意见和建议,经过沟通,未予以采纳。三是修改完善。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完善,规范文件表述。
四、工作目标
到2025年底,特殊困难老年人周探访率实现100%,实施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不少于623户,培训养老护理员等从业人员不少于712人次、养老机构负责人不少于40人次,包括农村敬老院在内的公办养老机构入住率达到60%以上。2023年全县新增老年食堂(助餐点)不少于20个,其中新增城市老年食堂(助餐点)不少于3个,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不少于17个,乡镇、村覆盖率达到30%以上,到2025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均衡、方便可及、多元主体参与的老年助餐服务网络。
五、主要任务
坚持兜底线、保基本、促普惠、均等化,加快建立人人享有、人人可及的养老服务体系,到2025年,基本养老服务覆盖全体老年人。配套制定《青阳县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明确20项基本养老服务项目。
六、保障措施
提出健全工作机制、加大考核激励、强化综合监管、凝聚社会共识等4项措施,通过强化资金保障、人才队伍、扶持政策、信息化技术等措施,增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支撑能力,推动完善基本养老服务,推进多元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任务落地落实。
七、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机关:青阳县民政局 联系电话:0566-50213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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