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朱备镇人民政府 > 财政资金 > 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 > 政策与标准
索引号: 113418230032915442/202304-00077 组配分类: 政策与标准
发布机构: 青阳县朱备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人口与计划生育、妇女儿童工作
名称: 2023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4-12
废止日期:
2023年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专项资金分配标准
发布时间:2023-04-12 16:00 来源:青阳县朱备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主管部门

补贴项目

政策依据

补贴对象

补贴标准

申领流程

发放方式

发放时间

咨询方式

备注

国家标准

省级标准

市级标准

县级标准

青阳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

《安徽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十八条

对只有一个子女或两女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发给奖励金,打卡到人

960元/人/年

非独女户:960元/人/年;独女:1200元/人/年;独生子女死亡现无子女:1560元/人/年;独女死亡现无子女:1800元/人/年

非独女户:960元/人/年;独女:1200元/人/年;市级提标10元/人/年。

非独女户:960元/人/年;独女:1200元/人/年;市级提标10元/人/年。

 本人申报,县乡村审核、确认、公示,每年2月28日前录入国家信息管理系统

通过财政惠农补贴资金“一卡通”打卡发放

每年10月31日前发放

0566-50307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