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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688302A/202311-00061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信息公开
发布机构: 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主题分类: 国土资源、能源 / 公告
名称: 存量房转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1-23
废止日期:
存量房转移
发布时间:2023-11-23 10:17 来源: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存量房买卖

1、申请材料:

(1)池州市不动产登记申请表(系统生成,申请人签字确认)

(2)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可数据共享获取或提交电子证照)

(3)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可获取电子证照)

(4)存量房买卖合同(系统生成,申请人签字确认)

(5)依法应当纳税的,应提交完税证明(可根据数据共享获取或内部传递)

2、办理流程:受理→审核→登簿→缮证发证

3、办理时间:2个工作日(申请人为企业的,0.5个工作日办结)

4、收费标准:

(1)住宅类80元/件(含车位、储藏室、车库);非住宅类550元/件;

(2)证书工本费:第一本免费,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工本费10元/证

注:小微企业(含个体工商户)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免收登记费。

企业(房地产开发企业、金融机构、政府融资平台除外)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免收登记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