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政〔2023〕128号
关于开展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各村委会,机关各办、中心,镇直各单位,各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突出重点行业领域,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坚决守牢兜住安全发展底线,根据《青阳县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秋季工作方案》及《青阳县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责任,强化企业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和技能等为主要内容的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工作。现就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组织
为确保第四季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取得实效,成立第四季度安全生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分管负责同志任副组长,负责检查指导全镇第四季度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王罗伟
副组长:章蓓蓓 汤双晖 孙来发 凤尔鹏 王 琳 邹贤振
梅盛华
组 员:洪 流 陈智华 夏 晨 朱国前 谢国强 杨月生
章金祥 张小军 徐朝明 许照芳 袁 锟 施庆由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章蓓蓓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许照芳、施庆由、袁锟同志办公室任成员。
二、时间安排
2023年10月27日至12月31日。
三、检查内容及分工
(一)非煤矿山(责任领导:章蓓蓓,责任部门: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
1. 各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学习《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每月组织开展1次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排查工作要做到横到边、纵到底、全方位。
2. 各非煤矿山企业要按照《青阳县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方案》和县安委办《关于开展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强监管严执法年”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认真组织落实专项整治事项;对排查发现的安全管理漏洞和薄弱环节,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及时组织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压实安全责任,落实管控措施,主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
(二)消防安全(责任领导:章蓓蓓,责任部门:各村、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丁桥派出所、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
3.要深刻汲取安徽省草野家私有限公司“10.13火灾事故教训,结合《全县火灾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攻坚行动方案》文件,紧盯高层建筑、医院、养老院、宾馆酒店、劳动密集型企业、木材加工企业、改建出租的“厂中厂”、老旧场所等重点场所和生产经营租住自建房、沿街门店、“三合一”等低设防区域,重点纠治违规住人、违规存放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大量可燃材料装修、使用可燃夹芯彩钢板分隔搭建、违规动火动焊、封堵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使用醇基燃料和瓶装液化气罐、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消火栓喷淋无水等9类情形。
4.各企业要结合“119 消防宣传月”,开展对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做到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人员疏散和会排查整改火灾隐患,同时要强化电煤、气焊等特种岗位的消防教育培训,切实提升社会防范火灾的整体水平。
(三)建筑施工(责任领导:凤尔鹏,责任部门:各村、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
5. 企业单位进行施工作业,要依法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拆除工程是否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并依法将拆除工程有关资料申报备案。
6.要加强外包作业管理,将作业活动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范围,建立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制度。严禁存在违法违规分包转包行为。
(四)特种设备(责任领导:章蓓蓓,责任部门:丁桥市场监督管理所、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
7.严厉查处岗位责任不落实、无证操作(或持无效证件)、违章作业、设备超期未检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8.重点检查叉车、行车、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管理制度不健全、叉车未办理使用登记证、未落实定期(含首次)检验、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违规操作等突出问题。
(五)食品安全(责任领导:章蓓蓓、孙来发,责任部门:各村、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丁桥市场监督管理所、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
9.各村要扎实做好50人以上农村家宴(集体聚餐)信息收集、报告、指导和备案管理工作,重点检查厨师备案、食品采购贮存、索证索票、厨师和帮厨人员的体检。
10.持续推动食品安全“两个责任”工作机制。镇村两级包保干部每季度至少开展 1 次包保督导,并在APP实时上传督导情况。在督导中发现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的要及时上报。
(六)工贸行业(责任领导:章蓓蓓,责任部门:丁桥供电所、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
11.新、改、扩建项目要依法履行安全设施 “三同时”程序,编制应急预案和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及相关台账资料。
12.加强有限空间作业风险管控。涉及有限空间作业的严格落实 “先通风、后检测、再作业”要求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加强现场管理,杜绝盲目作业和施救。
13.企业自用柴油加油装置的要对照《关于开展工贸企业自用柴油加油装置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文件要求,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防火、防爆、防雷、防静电、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加油、卸油等安全操作规程,现有自用柴油相关设施设备,应纳入安全手续范围;柴油区域加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油品来源合法、运输合法、质量达标、使用合规,建立油品进出管理台账,严格使用登记管理,做到油品来源可溯、去向可查;严禁对外销售。
(七)森林防火(责任领导:凤尔鹏,责任部门:各村、林业站、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
14.各村要持续利用乡村大喇叭、流动宣传车等方式营造浓厚宣传氛围,着力增强群众森林防火意识。
15.加大巡逻检查力度,认真排查火险隐患,突出对重点时段、重要部位、重点人群的监管。
(八)校园安全(责任领导:王琳,责任部门:各村、丁桥派出所、为民服务中心、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
16. 对照《学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问题自查清单》逐项开展食品安全隐患问题自查自纠,完成本单位不合格食品原料的清零、清库、设备设施的清洗消毒保洁等“三清”工作。
17. 学校食堂按照《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2021)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要求,聚焦原料采购贮存、食品加工制作、人员管理、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关键环节,严防严控食品安全风险。
(九)交通安全(责任领导:凤尔鹏,责任部门:各村、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丁桥派出所、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
18.完善运输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落实矿山货运车辆备案,强化车辆检测和驾驶员安全教育培训,严禁车辆带病上路,确保行车安全。
19.加强监测预警,排查重点路段路基损坏、安全警示标牌损毁等问题,加快技术升级改造和查漏补缺,确保车辆全过程安全可控。
(十)防灾减灾(责任领导:章蓓蓓、孙来发,责任部门:各村、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综合治理中心)
20.定期开展水库、重点山塘、圩口堤防、老旧危房、切坡建房、低洼处农户、在建工程、地质灾害点等重点部位风险隐患排查。
21.全面做好灾害天气的值班值守和信息汇总上报工作,落实防范应对措施。
(十一)燃气安全(责任领导:章蓓蓓、凤尔鹏,责任部门:各村、村镇规划建设办公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丁桥市场监督管理所、丁桥派出所、社会综合治理中心(应急管理中心)
22.按照青安办《关于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督查检查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聚焦餐饮经营场所、工贸及矿山企业食堂、养老院、酒店、学校、医院、旅游景区等使用燃气的重点场所全面开展排查整治工作。针对排查出的隐患实行清单化闭环管理,要求限期整改完毕。
23.加强对瓶装液化气的储存、存放、运输、销售、使用等环节的监管力度。对非自有产权气瓶、过期未监测的气瓶、劣质气瓶、“黑气瓶”等不符合要求的气瓶行为进行查处。
四、检查方式和要求
(一)检查方式。各检查组成员按照通知文件要求,由分管领导牵头,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二)检查要求。各检查组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三管三必须”要求,立即组织人员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全面排查,实行“谁排查、谁签字、谁负责”,从严排查整治各类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和问题要建立隐患清单,并跟踪督促整改到位;各检查组将本次检查的结果请于12月31日前书面报镇安委会办公室进行汇总通报。
青阳县丁桥镇人民政府
2023年10月27日
丁桥镇党政办公室 2023年10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