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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448Q/202309-00017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青阳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县林业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9-11
废止日期:
县林业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3-09-11 09:59 来源:青阳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上半年以来,县林业局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林业局的关心支持下,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以林长制改革为抓手,以生态保护为核心,突出抓好造林绿化、森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资源保护等重点任务,履职尽责抓落实,林业各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一、上半年工作完成情况

(一)抓“健康森林”建设,增绿有效。一是大力实施国土绿化行动。全县完成人工造林3479.2亩,占市下达我县任务的116%,其中油茶造林528.6亩,占市下达我县任务的106%。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退化林修复也已全部完成并同步落地上图安徽省营造林系统。森林抚育工作正在有序开展。结合植树节,创新推广“互联网+义务植树”活动,积极打造县级林长示范林,不断提高广大群众义务植树尽责率,参加义务植树总人数10.7万人,植树总株数42.17万株。二是稳步开展有害生物防治。完成11个松材线虫病疫情发生点,118个疫情小班,面积8978亩防治任务。零星择伐清理枯死小班150个,松树2473株,面积16183亩;林分改造小班147个,面积5500亩;对环九华山风景区重点区域松林实行综合防治,对保护价值较高的健康松树打孔保护,对九黄公路沿线,海拔高松林实行媒介昆虫生物和化学防治,共打注药7000余棵,松褐天牛化学防治5000余亩;持续开展检疫执法专项行动,立案查处7起违规收购、加工、存储、经营松木及其制品行为;朱备镇实现了无疫情,全县松材线虫病发生面积和疫点乡镇实行了“双下降”。开展美国白蛾、马尾松毛虫等有害生物监测普查50余次,无人机监测5次、电子测报点24小时无间断测报,对庙前、陵阳、南阳林场1000余亩马褂木林分开展叶锋早期防治,有效遏制病虫害大面积的发生。同时对1500亩香榧基地开展绿色防控综合试验。三是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不断强化。充分利用世界湿地日、爱鸟周等时机,科普保护野生动植物基础知识,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悬挂宣传标语32条,开展媒体(含网站、公众号)宣传50余次。积极主动与公安、市场监管、交通、农水等部门协调对接,开展“清风行动”,对全县各类农贸市场、花鸟市场、饭店、农家乐、养殖厂、自然保护区进行排查。同时,与县110指挥中心、蓝天救援队实行野生动物救助信息24小时无缝对接。截至目前,共接到群众求助30余次,救助野生保护动物10余种。

(二)抓“平安森林”建设,护绿有效。一是压实各级林长责任。充分调动各级林长积极性,推动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与乡村振兴、基层治理相融合,进一步提升林长履职能力。通过发布县级总林长令,落实县级林长直接联系重点生态功能区域、林业产业基地、新型林业经营主体“三个联系”制度等方式,加强林业资源保护管理和林业产业发展。目前建立县级林长直接联系产业基地、经营主体11家,联系基层林长39名。今年以来,各级林长累计巡林667次,解决问题81个。二是抓好森林防火。今年以来,已发送森林防火短信30万余条,发放森林防火宣传手册1000余份,刷新护林防火宣传标语、碑牌80余条(块),组织巡逻车进村入组开展广播宣传300余次。全县共摸排登记重点区域335处、重点人群391人。积极开展打击森林违法用火行为专项行动,立案查处违法用火3起,批评教育3人,罚款1400余元。对全县183名专职护林员实行“四统一”管理,同时对重点景区、自然保护区等重要进山路口设立“防火码”,安排专人值守,实行扫码进入,实现管理全链条、火因可追溯。对全县13支238人的半专业森林消防队伍,183名护林员和50名生态护林员队伍进行了充实调整,优化年龄结构,进一步提升森林防灭火能力。同时,投入800余万元,建成集监控预警、指挥调度、应急救援、护林巡护、火点预测功能于一体的县森林防火指挥中心。在全县范围内新增建设热成像双光谱云台摄像机27个、接入现有58个点位,实现林区24小时无死角监控,全县林火监测覆盖范围达到95%以上,区域防火能力着实提升。三是严厉打击涉林违法行为。强化林业执法队伍建设,打防结合、协调联动、快速响应、严抓共管等做法成效显著。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打击毁林专项行动,制定行动方案,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共查处各类林业行政案件58起,其中,毁坏林地案件4起,滥伐盗伐案件24起,违反森林防火法规案件10起,违法使用林地案件19起,违反野生动物保护法案件1起。处罚违法人员58人次,补种树木1957株,收缴罚款96.8844万元。

(三)抓“碳汇森林”建设,管绿有效。一是积极推进国家储备林项目。组织人员赴滁州市、南昌市考察学习国家储备林项目建设先进经验。加快规划编制,争取储备林建设项目尽早落地,并积极探索“国储林+”模式,紧密联结乡村振兴、城市绿化、人居环境改造、生态旅游、森林康养等方面,实现产业提质、企业增效、群众增收。二是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共受理林木采伐申请431份,审批办结431份,全县共批准采伐林木采伐43271.5立方米。三是科学部署森林村庄创建任务。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工作,以省级森林村庄创建标准为导向,合理规划村庄绿化空间,在房前屋后、边角旮旯、广场周边、路旁、水旁等地标见隙插绿、应绿尽绿。

(四)抓“金银森林”建设,用绿有效。一是培育新型林业经营主体。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鼓励林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化发展,新增4家林业企业申报第九批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7家第八批省林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参与复审。开展竹产业初级加工网点生产经营情况调查,申报1家竹制品初级加工网点。二是试行林地“占补平衡”。为缓解建设项目使用林地供需矛盾,协调推进生态保护和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县林业局超前谋划全县林地占补平衡工作。4月11日,《青阳县试行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实施方案》经县政府第3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4月21日县政府办印发实施。

(五)抓“活力森林”建设,活绿有效。一是优化林业营商环境。建立正面林地审批绿色通道,确保基础设施、公共事业民生项目、重点项目等即报即批。提升项目使用林地审批服务质效,积极服务企业。今年来,共报批林地32宗,面积98.1280公顷,其中:永久使用林地20宗,面积79.8818公顷;临时使用林地9宗,面积17.9866公顷;直接为林业生产服务使用林地3宗,面积0.2596公顷。二是持续深化林业“放管服”改革。开展权责清单和政务服务清单动态调整,加强“互联网+监管”和“小微权力监督一点通”服务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告知承诺制和政务服务“24小时预约办”,受理568件,办结568件,办结率100%;加强信用林业建设,完善“双公示”数据**条。

(六)抓自身队伍建设,强化作风。一是结合林业工作实际,制定周密学习规划,明确学习方式、内容、时间和要求,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会议讨论等多种形式,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学习,形成浓厚学习氛围。半年来调整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完善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结合实际制订了2023年度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累计开展交流研讨6次,交流发言20余人次。二是坚持党建工作与林业重点工作相结合,制订了党建工作任务清单,与各场、站、机关科室签订了《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号召广大党员干部要敢于担当、勇于作为、聚集务实高效、干事创业的正能量,全力构筑林业生态屏障。三是班子成员带头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班子成员多下基层指导工作,加强干部职工业务知识培训,建立相关长效机制,防止流于形式,有效转变了工作作风。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下半年,我局将严格按照省、市林业主管部门决策部署,紧盯全年各项林业重点工作,倒排工期、科学部署、细化措施、紧抓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各项年度目标任务,在全市林业系统中创先争优、争先进位。

(一)抓好年度造林绿化工作。全面推进林业增绿增效工程,定期督导工程实施情况,适时组织开展项目验收工作。根据春季植树造林情况,组织人员开展秋季造林核查验收,按小班逐项核对造林树种、面积、位置、成活率等情况,确保顺利通过省级造林核查验收。

(二)推进森林督查图斑整改工作。开展2023年第二期169个图斑开展自查、研判工作,并按照上级部门要求上报自查成果,同时完成问题图斑的查处整改工作。持续抓好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年度更新,利用国土“三调”成果,做好林地范围调整,更新林地数据库。

(三)强化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适时开展森林防火百日攻坚活动,持续推进重点区域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断优化森林防火监控预警系统,进一步完善应急指挥体系和补充急需物资装备,争取省、市防火专项资金用于各镇建设防火通道、蓄水池等基础设施。

(四)森林资源管护切实加强。严格限额执行,严把林木采伐审批关、采伐关。加强古树名木的保护,完成年度全县公益林、商品林保险投保工作。积极谋划青阳县国家储备林建设。

(五)突出病虫害防治和野生动物保护。按照时间节点有序开展松材线虫、马尾松毛虫和其它林业有害生物调查与防治工作,持续开展美国白蛾监测与防治工作;扎实开展全县林地范围内枯死(濒死)林木动态清理工作,定期集中清理县内高速、国省道沿线山场等重点区域枯死林木;组织开展跨部门保护野生动物“双随机、一公开”专项检查,购买“野生动物致害政府救助责任保险”。

(六)加强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进一步强化自然保护地和湿地管理意识,压实林长生态保护职责,规范报批项目建设程序,重点加强省级自然保护地管理。联合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水利等部门,持续做好自然保护地突出环境问题和违法违规建设治理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