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范措施:一是督促指导A级旅游景区严格落实“限量、预约、错峰”开放要求,持续推进门票预约制度,分类制定完善应急预案。二是督促指导A级旅游景区加强对出入口、重要游览点、室内演出场所及高风险项目等关键节点的管理,优化设置游览线路,严防发生大面积、长时间人员聚集;督促A级旅游景区制定和实施游客流量管控方案,根据人流量及时调整观光车、摆渡车、玻璃吊桥、滑索、滑道等运力,防止发生聚集拥堵和踩踏事故;进一步完善景区内安全提示、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三是会同“消防、市场监管、林业”等部门定期对A级旅游景区进行“消防设施、特种设备、森林防火”等方面多部门安全联合检查,按照“三管三必须”的原则,采取县、镇(乡)两级联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加大既有建筑安全隐患排查力度,消除不安全事故隐患苗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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