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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92877634e/202311-00065 组配分类: 收费监管
发布机构: 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主题分类: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名称: 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 营造良好市场消费环境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1-23
废止日期:
加强旅游市场价格监管 营造良好市场消费环境
发布时间:2023-11-23 08:52 来源:青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号:[默认 超大]

   为进一步加强旅游消费市场价格监管,规范市场价格行为1121日,庙前市场监管所协同市局组织五九路沿线商户召开规范旅游消费市场价格行为集中约谈会,对庙前辖区内酒店、超市、米油店、土特产店及餐饮门店共计25家经营单位进行集中约谈。


会议对涉旅经营者提出要求:一是思想上要自觉增强诚信守法意识。各涉旅经营者务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安徽省价格监督检查条例》和《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切实加强价格自律。二是行动上自觉抵制和杜绝违法违规行为。各涉旅经营者要开展自检自查,及时纠正各类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执行明码标价规定,不虚假宣传,不欺诈误导消费者,不随意坐地涨价及哄抬物价、价格欺诈,守合同践承诺重信用三是妥善处置消费纠纷。各涉旅经营者要热情、耐心、细致对待消费者的质疑,妥善解决消费纠纷,防范化解消费矛盾。

参会的辖区经营单位在会上作了表态发言并签订了《旅游市场价格承诺书》,将认真落实本次价格提醒告诫会要求,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政策,加强价格自律,履行好社会责任,齐心共筑市场消费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