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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MB1578533H/202311-00009 组配分类: 决策部署落实情况
发布机构: 青阳县医疗保障局 主题分类: 卫生、体育 / 公民 / 通知
名称: 县医保局2023年11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12月份工作要点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1-22
废止日期:
县医保局2023年11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12月份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3-11-22 16:02 来源:青阳县医疗保障局 字号:[默认 超大]

一、11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组织开展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工作。会同县县税务局到乡镇开展督查指导,加强工作调度。截止11月20日,城乡居民缴费人数174054人,参保率80.58%,目前序时进度位居全市第一。

(二)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推进医保智能审核监控,完成9月份结算数据的初审、复审,组织开展10月份结算数据审核。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回头看”,组织开展挂床住院核查处理工作。

(三)强化医保经办服务管理。一是组织开展医保练兵比武,组织各级医保服务点工作人员共84人参加练兵比武系统测试二是印发《青阳县基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网络建设实施方案》,稳步推进“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已完成6个乡镇、54个村(社区)基层医保服务站点建设。三是深入基层一线开展全县村医医保政策培训。   

)扎实做好医保乡村振兴工作。一是组织开展反馈问题整改“回头看”对反馈问题“清单化、闭环式”整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二是加强医保政策宣传,结合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工作,组织乡镇分管负责同志及医保经办人员进行专项工作部署、专题培训,安排乡镇组织对村乡村振兴专干进行再培训。三会同县乡村振兴局做好慢特病“联系卡”发放工作,开展工作督查,确保及时发放。

(五)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完成9月份DRG资金月结拨付,拨付资金711.04万元,特病单议18例,涉及医保基金拨付35.9万元。督促医疗机构完成10月医保结算清单上传及整改工作,于11月底前完成10月DRG月结拨付工作。

(六)稳步提升待遇保障水平。新增定点零售药店纳入门诊统筹管理4家,共5家定点零售药店可开展职工医保门诊统筹服务,目前暂未有结算数据。开展定点诊所纳入门诊统筹管理工作,对两家诊所进行现场评估,验收通过后开展职工门诊统筹服务。

(七)加强信息化建设。督导全县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全面落实医保电子凭证一码通办全场景应用。

二、12月份工作要点

一)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根据《青阳县2023年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开展专项检查覆盖率达100%

(二)组织实施医保民生实事。持续组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保民生实事,巩固提升医保乡村振兴工作质量和水平。

)持续优化医保公共服务。落实医保领域相关问题梳理及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优化医保公共服务,推进基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网络建设,不断提高医保服务效率和水平。

(四)做好省乡村振兴督查考核,年度医保目标考核工作。

(五按照目标任务要求,积极会同县税务局、县财政局持续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工作,完成征缴工作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