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0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一是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截止10月20日,完成205家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完成覆盖率96%,追回医保基金121.96万元,罚款21.15万元。二是做好池州市2023年度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县区交叉互查工作。
(二)组织开展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工作。截止10月22日,城乡居民缴费人数91349人,参保率42.29%。
(三)强化医保经办服务管理。一是稳步推进“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已完成4个乡镇、38个村(社区)基层医保服务站点建设。配合市局做好医疗保障基层服务示范点评估验收工作。二是加强培训及练兵比武,不断提升基层医保经办人员政策水平和经办能力。三是县医疗保障服务中心服务窗口被省医保局评为“2022年度省级医疗保障服务窗口示范点”,也是全市2022年度唯一县级示范点。
(四)扎实做好医保乡村振兴工作。加强医保政策宣传,会同县乡村振兴局做好慢特病“联系卡”发放工作,统一制作慢特病“联系卡”4万份,通过发放慢特病证“联系卡”等方式,告知参保群众已认定的门诊慢特病病种信息、认定时间及医保医保经办机构联系方式,及时落实参保居民门诊慢特病待遇。
(五)做好新冠病毒感染住院患者个人负担医疗费用退还工作。将实施“乙类乙管”后新冠病毒感染住院患者在收治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医保按规定报销支付后,个人负担部分向县财政申请给予补助,补助资金1272884.60元。
二、11月份工作要点
(一)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根据《青阳县2023年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开展专项检查。
前往贵池区开展基金交叉互查工作。
(二)全力实施基本医疗保障。持续组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保民生实事,巩固提升医保乡村振兴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持续优化医保公共服务。落实医保领域相关问题梳理及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优化医保公共服务,推进基层医疗保障经办服务网络建设,不断提高医保服务效率和水平。
(四)做好省乡村振兴督查组及省第三方评估迎检工作。
(五)按照目标任务要求,积极会同县税务局、县财政局持续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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