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薇、王丽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住宅小区增设电动车充电车棚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突出重点,强化巡查。县住建局督促全县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对住宅小区消防设施设备进行维护管理,做好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主体,并制定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加强对各小区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飞线充电",堵占疏散通道等问题处理,我局巡查队排查全县44个小区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7起飞线充电问题已责成物业公司进行整改销号。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全县物业小区进行排查,重点针对电动车等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车登高面,小区楼梯间、安全出口停放电动车等情况督促整改。针对个别小区出现车辆停放占用消防通道的问题,要求物业通知车主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告知,同时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对不能离开现场的车辆依法实施拖离。要求小区物业管理单位加强日常管理,设立标识标牌,加大对居民宣传教育和提醒,确保小区消防安全稳定。
(二)合理选址,规范停放。建议物业小区可借助小区外围的一些公共场所,并在不影响消防车正常通行的基础上,合理选择地点设置电动车充电桩,规范电动车日常停放和充电工作,实现电动车充电安全也可减少电动车乱停乱放的问题,既缓解小区内部业主充电难的问题也解决充电问题。2023年以来,物业小区增加停车棚和集中建设充电设施100余处。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1、各部门加强联动,利用现有各类媒体再出新招实招,在整治期间内深入各小区开展演练,利用消防宣传车以播放各类火灾案例的形式开展各色消防培训。
2、在新小区房地产综合验收备案中将非机动车充电棚与小区其他设施设备同步建设同步验收(中梁仕城一期住宅小区建设充电棚三处,同时能为二百户业主充电。)
2023年4月24日
联系单位:县住建局 县房产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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