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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1816/202311-00014 组配分类: 规划计划
发布机构: 青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县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安排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1-06
废止日期:
县民政局2023年工作总结和2024年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3-11-06 16:20 来源:青阳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省、市民政部门悉心指导和关心支持下,县民政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工作理念,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省、市、县委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五做到”作风效能建设要求,紧扣年初目标任务,认真履职担当作为,取得了优异成绩,为青阳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了民政力量。
      一、2023年工作情况
      (一)以持续建设团结、向上、求实、仁爱的民政机关为抓手,提升政治站位,将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强化理论武装。夯实民政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基础,把“两个确立”“两个维护”作为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工作,坚持把理论学习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切实发挥党组中心组和支部领学促学作用,在党组会、中心组理论学习会、干部职工会、“三会一课”学习基础上,组织开展“萤火虫学习计划”、“青年学习大讲堂”等活动,并通过工作、党员、工会、青年等微信群,不定期推送学习文章、交流心得体会,强化政治理论、法律法规、业务知识和传统文化学习。注重工会会员、青年群体等思想政治教育,让干部职工学习劲头和工作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升。集中学习达38次600余人次,主题党日活动12次,专题研讨交流会4次,青年读书会2次、交流会2场,妇女巾帼活动3场。
      二是履行主体责任,落实从严要求。履行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法治建设主体责任,履行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责任。落实“一岗双责”,强化统筹调度,加强党组、支部、群团组织和民政队伍建设,巩固提升“民本民政·贴心青阳”党建品牌应用成果,做好干部职工家访、谈心谈话、科长考核、公务员平时考评工作,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召开专题、调度会议16次,班子成员家属座谈会1次,开展职工家访9次,谈心谈话68人次,发放廉洁家书16份、发送廉洁警示提醒4次,组织观看警示电教片4次,典型案例教育5次,县法院旁听庭审1次,用实际行动构筑起反腐防腐和促廉倡廉的坚强堡垒。巡察反馈9个问题、审计反馈问题3个,已全面完成整改。2023年,机关支部荣获全县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第三届县直机关“十大党建品牌”终评赛优秀组织奖。
      三是深化作风效能,优化为民服务。印发《深化作风效能建设工作方案》《“再造新流程、群众更方便”活动实施方案》,建立实施“红黑榜”制度,落细作风效能建设实质举措。建立重点工作清单化、闭环式落实举措,加大调研督导、监督检查和成效评估力度,推行民政工作“群众满意不满意”自评机制,进一步强化“脱虚向实”,将民政工作贴进群众所想,融进群众所盼,确保各项民政惠民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营造“不进是退,慢进也是退”“马上就办,办就办好”的浓厚氛围。推动“党建+”引领和政务服务改革举措,落实一网建设要求,深入开展“一网通办”“一窗通办”,做好婚育、身后、扶残助困三个“一件事一次办”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把民政好事、实事做进群众心坎里。1-10月,信息公开567条,梳理编制政务事项清单62项,开展“局长、科长交叉走流程”2次,优化流程8个,办理“婚育一件事”34件,“扶残助困一件事”40件。
      (二)以聚焦主责主业、担当作为建设为抓手,强化工作效能建设,将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到实处
      1.社会救助工作。一是抓好基本生活保障。建立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完成低保、特困供养提标任务,自7月1日起,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城乡特困供养财政补助标准分别调整为787元/月、751元/月;916元/月、831元/月。全面落实低收入对象政策帮扶,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社会救助保障范围。1-10月,发放农村低保金4228户6743人3398.83万元,城市低保金575户796人580.47万元。发放特困供养财政补助资金2305人1853.1万元。二是做好残疾人福利工作。发放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3317人304.87万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4373人388.64万元。投入5万元在福康精神病医院设立精神残疾康复服务站点,投入10万元购买服务邀请福康精神病医院为500名精神残疾人提供每人2次的上门随诊服务。三是开展孤儿、临时救助和慈善帮扶。将散居和集中养育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标准分别提高至1550元/月和1900元/月,1-10月,累计救助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3人126.69万元,临时救助155人44.5万元。开展“中华慈善日”暨“安徽慈善宣传周”主题宣传系列活动,收到全县爱心人士(组织)“慈善一日捐”62.8万元,为推动政府救助与慈善帮扶工作奠定物质基础。四是加大精准识别力度。加强与公安、教育、人社、住建、医保、乡村振兴、残联等部门对接,实现常态化数据更新和共享,确保及时预警、查访核实,分层分类实施救助帮扶。五是推进“物质+服务”服务类社会救助方式改革。整合服务类救助资金220万元购买服务,由上海九如城公司中标,照护工作7月底已全面开展。对全县分散特困对象、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农村留守儿童、流浪乞讨人员等,开展委托照料、走访探视、主题道德教育实践活动,救助对象可根据自身需求选择服务清单,使得救助更加精准有效。六是建立政府救助与慈善救助衔接机制。大力培育社会组织和慈善组织,总结推广“救急难”互助社工作经验,逐步扩大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覆盖范围,形成“政府救助+慈善帮扶”新模式。已备案村(社区)“救急难”互助社117个,11个乡镇“救急难”互助社联合会注册工作有序推进。七是做好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1-10月,开展经济状况核对15128人次,其中预警信息7152人次,破解救助申请家庭经济财产状况认定难题,为社会救助工作提供有效信息参考。
      2.养老服务工作。一是持续推进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截至目前,城市老年食堂已新增3个,完成率100%;农村老年食堂(助餐点)已新增18个,完成率105%。老人就餐达7万余人次,拨付补助资金65万余元。二是狠抓养老服务设施基础建设。委托安徽深空医疗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打造青阳城西医院医疗养老康复中心为智慧养老机构,已完成建设和验收。推进村级养老服务站(农村幸福院)建设不少于25个,已全部建成,其中部分养老服务站结合老年食堂(老年助餐点)、社工站统筹建设,实现多站合一。我县23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开展适老化改造已全部完成,通过第三方验收。积极申报专项债项目,青阳县养老服务体系综合提升工程项目总投资1.27亿元,其中计划申请专项债6200万元,已完成立项批复、可研报告、规划选址、用地审查意见和环评等相关工作。三是做好养老服务工作。1-10月,发放高龄津贴7074人231.26万元,低收入居家养老服务补贴和经济困难失能失智老年人护理补贴上门服务4164人次共计283万余元。完成特困供养人员住院医疗护理保险续保工作,共计投保705人,10.58万元。养老机构综合责任保险共计投保床位825张,3.3万元。委托皖江养老评估中心对低保、特困2546人开展老年人能力评估,已全部完成,依托各乡镇网格员、九如城居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池州福康通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开展农村特殊困难老年人探视走访达22564人次。积极培育引导社会化养老服务机构和组织,与小区物业深度合作,为居家养老提供服务保障,让政府和市场完美结合。
      3.社会事务工作。一是抓好城乡公益性公墓建设,开展殡葬领域排查整治。继续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项目,调整城市公墓(一期)范围线,持续完善项目林地、土地手续报批,争取年底前开工。因地制宜、合理补充建设朱备镇朱笔村、丁桥镇丁桥村公益性公墓,更好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持续开展公益性公墓及“活人墓”等突出问题“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改”行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建设墓地,截至目前,共排查4座活人墓,全部完成拆除工作。持续推进移风易俗,指导督促各乡镇民政所会同市场监管所开展劝导不销售“塑料花”等封建迷信丧葬用品行动。二是持续推进基层治理。加强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持续推进我县省级村务公开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指导各村和社区按照建设标准建设,已接受省第三方验收。推进城乡社区协商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打造“五芙蓉工作法”、“华阳议事”等议事协商品牌。配齐配强村(居)委会成员队伍。出台《青阳县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任务清单》,完成村级挂牌清理工作,持续推进村级组织证明事项、表格清理工作,开展三轮基层减负调研,健全基层减负常态化机制。配合组织部和蓉城镇做好社区工作者员额核定工作,出台《青阳县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健全“三岗十八级”的岗位等级序列和薪酬体系。三是持续深化社会工作与志愿服务。截至目前,共开展县、乡两级社会工作专业培训48场,广泛宣传发动组织人员参加社工考试,2人考取中级社工师证书,19人考取初级社工师证书,大大提升我县社工持证比率。在社工站全覆盖的基础上,全方位开展社工服务和活动。结合杜村乡省级特色社工站试点,推动“多站合一”民政综合服务站建设,打造特色亮点。1-10月,全县各乡镇社工站共计开展民政政策宣传达1580次,困难对象个案服务223个。开展“向阳花开1+1助学”活动,共资助12名贫困学生共2万余元。开展志愿服务活动942次,志愿服务时长超2600小时。四是推进生活无着人员救助。圆满完成“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活动期间共开展巡查210余次,站外巡查劝导救助35人,全县未发生责任事故,无一起冻死饿死事件。强化站内各项设备及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着力加强机构管理服务规范化建设,确保站内安全形势稳定。对入站受助人员按《规程》进行入站照料,1-10月,进站临时受助对象9人,通过耐心查找和询问,全部安全离站。五是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全面重点排查农村留守儿童、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等三类儿童以及农村留守妇女数据信息,目前共有农村留守儿童1002人,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73人,做到数据准确、资料完整。指导村(居)看牢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等重点人群,组织开展“情暖新春,共护未来”、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未保宣传月等儿童关爱服务活动,切实维护保障好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六是抓好其他社会事务规范管理。严格社会组织的登记、年检和管理,新成立登记社会团体5个。着力加强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成立功能性党支部6家,由2名专职党建指导员具体联系指导党建工作。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发挥与企业联系紧密的优势,助力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发布招聘岗位24个,招收高校毕业生9人,设立见习岗位34个,招收见习高校毕业生13人。培育和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根据我县实施方案要求,2023年底社区社会组织达到620家,目前已全部备案完成。扎实开展“深化乡村地名服务 点亮美好家园”试点工作,提升路名牌的数字化功能,积极助力全域旅游和乡村振兴,强化各乡镇美丽乡村指示牌的设计指导和对南部新城区部分新增道路及街(巷)路名牌进行重新规划设计,共安装路名牌280块,其中,九子大道安装18块灯箱式路名牌,其余道路262块全部安装为单立柱式T型牌,做到整齐划一,完成省级《标准地名词典》《标准地名志》的撰写、审核工作,试点工作经验入选民政部《乡村著名行动 助力乡村振兴》案例选编。圆满完成青阳义安线的联检工作。依法依规做好婚姻、收养登记,截至目前,办理结婚登记929对,补领结婚登记158对,主动上门为行动不便的老人办理补结婚登记2次,离婚申请682对,离婚登记办结386对,补领离婚登记29对,收养登记1例,办理“省内通办”婚姻登记5件。联合县法院、检察院、公安局共同印发《关于妥善处理以冒名顶替或者弄虚作假方式办理婚姻登记的办法》,成功撤销4例以虚假的身份信息和冒用他人身份的结婚登记,极大地方便、保障了受害人的合法权益。
      4.招商引资工作。突出“城市-康养-田园”有机融合,积极推荐九华山荣玺庄园温泉度假酒店申报长三角健康养老基地,因地制宜打造以九华山为中心的环山康养服务体验区,已推荐我县蓉城镇百花村、陵阳镇沙埂村、朱备镇东桥村、庙前镇高源村、杜村乡红光村为省级康养基地、特色村镇,并同步推荐为长三角康养基地,夯实我县康养产业发展。加大“双招双引”力度,积极与九如城养老产业集团、南京福康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等长三角知名养老企业加强沟通联系,积极推介我县的康养、游居的生态优势,牵线长三角康养团队和本地康养机构,共专题推介宣传8次,牵线搭桥5次,着力引进适老化产品、康复辅具生产等康养企业,吸纳富余资本来青阳创办中高端养老机构,通过公开招标引进南京福康通健康产业有限公司。今年承担的县政府重点工作任务“新增社会办养老机构1家以上”,已指导帮助义龙康复医院养老服务中心完成建设并备案。
      5.安全生产工作。持续开展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深入贯彻国家、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决策部署,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重点做好民政福利机构特别是养老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会同消防、市场监督管理局、卫健委、发改委、应急管理局对我县养老服务机构开展高频次督导,压实属地、行业、机构、个人“四方责任”。截至目前,共开展消防、食品、燃气等安全工作督导检查127次,下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22份,发现问题和隐患48项,目前已完成整改46项,其余2项整改中,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零事故。
      6.其他工作。围绕加强平安建设,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和防范社会领域重大风险工作。扎实做好法治建设、依法治理和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和“八五”普法规划贯彻落实中期评估。认真做好青阳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中期评估工作。高度重视县人大、政协建议提案以及“聚民意,惠民生”行动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均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完成,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开展“走进民政、共商民事”活动,切实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建议真正落实到工作实践中。认真做好信访工作,办理系统内或上级交办的信访件8件,满意率100%。全国县级文明城市、文明单位、卫生健康创建、双拥、工会、计划生育、保密、档案、信息宣传等工作,按照部署要求认真扎实开展。
      总之,2023年民政各项工作取得一定的成效,为青阳经济社会发展夯实了民政基础。但对照年初既定部署、各项工作标准以及人民群众的期待仍有一定的差距,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社工站建设缺乏持续性运营资金和专业化社工力量,难以提供专业化服务;二是乡镇民政工作人员变动频繁,救助政策掌握程度有限,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不够精准;三是老人用餐需求不集中、餐饮企业助餐服务利润微薄,不利于老年助餐服务的可持续运营。下步,我们将坚持问题、目标、效果导向,按照既定部署,凝心聚力,攻坚克难,狠抓落实,确保年度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2024年工作安排
      1.持续加强政治机关建设。继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开展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3周年系列活动。继续探索创新主题党日、党员教育培训、党员志愿服务等有效形式,不断在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上同频共振,持续夯实“团结、向上、求实、仁爱”民政机关建设基础。坚持党建引领,落实从严要求,巩固提升“民本民政·贴心青阳”党建品牌应用成果,筑牢全县民政系统理想信念之基,以“党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
      2.持续优化作风效能建设。深入推进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意识形态工作,巩固巡察整改成果,加大明查暗访和监督检查,常态化应用“四种形态”尤其是第一种形态的灵活应用,净化民政作风生态。继续抓好全县民政系统深化作风效能建设,将调查研究贯穿始终,持续推进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提升标准,拉高标杆,紧扣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窗口服务和依法行政,为民政事业快速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3.持续推进民政事业发展。一是聚焦乡村振兴,深化完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大对困难群众保障资金的争取力度,做好社会救助(城乡低保、特困)保障标准调整。进一步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兜底保障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加强对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成员、易返贫致贫人口等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加大主动发现力度,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新增低收入对象纳入农村低保、五保保障范围。在临时、慈善救助等方面助力帮扶。继续开展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持续加强内部管理,强化源头预防和回归稳固工作,从源头减少流浪乞讨现象。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力度,大力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持续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牵手行动和孤儿保障工作,着力维护儿童的合法权益。加大对局包村、选派村的投入和帮扶力度,扎实做好结对帮扶工作。二是聚焦养老服务,推动社会福利和养老事业产业快速发展。推深做实老年助餐服务暖民心行动,在已建成并运营的47个老年食堂(助餐点)的基础上加强助餐设备使用、规范运营等方面督导,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扩大老年助餐服务知晓度,提高群众参与度和满意度。加快推进特困供养机构公建民营工作,根据相关文件精神,按程序确定改革方案、招投标、施工改造、验收及运营工作。积极探索,推动农村敬老院的改革,加强公办养老机构建设,充分发挥兜底作用,提高农村敬老院管理服务水平,逐步实现由生活保障向服务保障转化,由统一保障向分类保障转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养老机构,辐射周边更多老年人,满足社会养老需求。根据社区养老用房的实际情况对社区进行合理规划,兴办为老服务设施,逐步配齐老年人文化娱乐场所,提供助餐、学习教育、助医等服务,倡导邻里间互帮互助,打造物业+社区+养老的服务新模式。充分利用区位优势,积极打造品质养老高地,丰富养老服务业态,形成完善的养老产业终端消费市场,主动融入长三角区域养老一体化。抓好三级养老中心规范运营,继续做好养老机构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等安全管理工作。三是聚焦规范管理,提高专项社会事务和公共服务水平。推进城市公墓和殡仪馆项目报批及建设等工作。在乡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全覆盖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合理补充建设村级公益性公墓,更好满足群众基本殡葬需求。督促社工总站指导乡镇社工站开展社会工作服务,持续开展“多站合一”民政综合服务站建设,提升运营服务水平。指导城乡社区加强议事协商,打造议事协商品牌。持续推进基层减负,规范村级组织出具证明、挂牌等情况。完成青阳和石台县的行政界线联检工作。继续开展九华乡乔木乡杜村乡撤乡设镇工作,做好审批后更换机构牌子、部门、人员等工作的落实,确保此项行政区划调整工作积极、稳妥、有序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