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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民政局 主题分类: 民政、扶贫、救灾
名称: 县民政局开展打击非法组织活动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11-09
废止日期:
县民政局开展打击非法组织活动
发布时间:2023-11-09 09:43 来源:青阳县民政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近日,县民政局接到市局移交举报线索得知汪某等人打着“中华”的旗号涉嫌非法组织活动,工作人员立即与其取得联系,了解大致情况。11月8日,我局会同市局和贵池区民政局赶往现场取证,当场责令当事人摘取涉嫌社会组织牌匾接受调查,现场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督促其未经登记不能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下一步,我局将密切关注相关信息,严厉打击和整治非法社会组织活动,决不能让非法社会组织成为坑蒙拐骗老百姓的违法温床,全面防范非法社会组织风险隐患。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未经登记”是指既未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亦未在政府编制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其他国家、地区进行登记。“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从名称上看,有使用“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

民政部门欢迎社会各界对发现的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进行举报,还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避免上当受骗,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信息来源:青阳县民政局

      撰稿:吴   

      初审:施愈伟

      审签:李   

      发布: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