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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青阳县司法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7-06
废止日期:
青阳县司法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23-07-06 09:28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上半年,青阳县司法局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市司法局有力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全面依法治县能力和水平,不断推动司法行政职能作用发挥,以优质的服务和高质量工作提升群众满意度。

一、2023年上半年工作总结

(一)聚焦统筹协调,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一是法治青阳建设统筹有序。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全面引领更高水平法治青阳。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议、县委依法治县办会议安排了二十大报告有关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研讨;56日至8日,举办全县领导干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暨法治政府建设专题培训班;6月份,县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安排专题学习研讨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做到“关键少数”带头学、持续学压实法治建设责任,统筹推进全面依法治县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县委常委会年度工作要点进行部署。先后召开了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以及县委依法治县办第十次会议,听取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印发了《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工作举措分工方案》 《全县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中共青阳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3年工作要点》《青阳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等文件,确定了法治青阳建设专家库人选名单。完善法治考核奖惩机制。在县委县政府综合绩效考核奖项中首次设置法治建设项目,建立考核结果反馈整改机制,切实落实法治建设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完成上年度全县法治建设考核工作,对全县 84 个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述职评议,举办了全县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集中述法评议会。强抓法治督察整改。出台《青阳贯彻落实<法治安徽建设“出亮点、走在前”主要监测指标(试行)>责任分工清单》,持续跟踪督办责任单位按时限落实整改任务,实施备案销号,定期发布法治建设工作落实情况通报。

二是法治政府建设稳步实施。

聚焦重大行政决策,提升法治化科学化水平。纵深推进乡镇(开发区)重大决策提升工程。提升合法性审查效能,上半年共审查县政府重大决策事项、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以及一般性文件等71件,在事业单位改革、土地征收、矿业权出让、国有资产处置、老旧小区维修改造等方面提出审查意见216条,合法性审查覆盖率达100%;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常委会按时报备行政规范性文件3件,报备率100%,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重大决策11件。出台《关于规范全县招商引资协议合法性审查工作的通知》,防范招商引资协议签订法律风险。

聚焦服务市场主体,营造法治营商环境。深入实施“减证便民”行动。细化‘五免’之城相关工作措施,出台《青阳县全面推行“证明免交”工作实施方案》,确定168项行政许可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清理取消证明事项材料2296件。深化“证照分离”改革,广泛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告知承诺制。县市场监管局对523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取消一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实行“证照分离改革”。贯彻落实《青阳县全面推行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要求,通过适用轻微或首次犯错免于处罚等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执法免于处罚85件,以“法治就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为指引,依法化解涉企重大纠纷5起。

聚焦行政执法监督与协调,助推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

落实乡镇承接县级审批执法事项254项,推进经济发达镇丁桥镇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和赋权,丁桥镇认领事项400项,梳理赋权乡镇高频事项103项。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一期,完成2022年全县行政执法证年审,完成2023年全县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报名工作。出台《青阳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通过自查自纠,县交通运输局发现共性问题2个,县公安局梳理排查道路执勤执法方面存在“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2个,“其他方面”问题2个;针对问题,相关单位已经立行立改。

聚焦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升行政复议与应诉质效。完成行政复议体制改革,落实行政复议与应诉和监督职责分离,设立青阳县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和审理委员会,成立青阳县行政复议受理中心。建立“府院联动”机制,成立由县司法局与县法院相关人员组成的协调小组,及时掌握行政案件信息,强化分析研判,共同推动落实。上半年共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8件(其中受理前撤回申请26件),2件正在办理。办理行政应诉案件7件。推动行政诉讼案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创新实施工作提示函制度,发送提示函14件,获得依法治市办通报表扬。强化督查通报,注重出庭效果,上半年行政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

三是法治社会建设扎实推进。

 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开展专题宣传。“法律八进”为依托,先后组织开展了“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的民法典宣传月等专题宣传活动,多形式学习宣传与服务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等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聚焦重点对象,提升全民法治素养坚持将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县普法与依法治理工作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安排,切实做到学习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效果全覆盖。年初制定《青阳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百日行动实施方案》,全县各学校相继开展了“开学第一课”,全力推进法治进校园、进教材、进课堂活动,通过聘任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法律顾问,开辟法治教育第二课堂。抓好企业管理人员学法,开展“惠企暖企 普法先行”主题普法宣传活动,组织顾问律师、“青律先锋”志愿服务队部分成员走进企业,制定企业法律顾问正面清单,提升服务质量。全面实施“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发布《2023年青阳县重点普法目录》,明确普法责任主体,以宪法、民法典为重点,各普法成员单位自觉将法治宣传与本部门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全面推进普法活动开展。加强法治乡村建设,推进依法治理做实做细。持续开展“法润乡村社区”专项行动,面向基层群众开展10 个重点领域的 28 部法律法规普法宣传工作。完成2023年全县首轮“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训,以“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培育工程为抓手,融合村级法律顾问等村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升法治乡村质效。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制定《青阳县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 年)》,通过三年努力,全县市级以上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91个,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工作群众满意率达 90%以上。创新形式,提升宣传实效。持续办好全省首创的“普法云课堂”,今年已录播11期组织庙前新农书画社创作习近平法治思想系列农民画11幅。杨田黄泥村、丁桥天屏村积极探索将法治元素融入红色教育阵地建设,打造红色法治文化阵地。

(二)聚焦重点领域,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司法所建设,不断夯实司法所基层基础。贯彻落实《全县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加强司法所业务用房、办公装备、队伍建设等规范化管理。

二是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2023年1-5月份,全县各级组织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15件,成功调处712件,调处成功率99.58%。落实人民调解工作保障,2022年共补贴76名调解员经费达3.15万余元。加强促进法治化信息平台和“池州法格”手机APP 等人民调解信息化应用。充分发挥我县个性化调解工作室优秀调解员的示范引领作用,开展人民调解员业务培训。机制化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在调解矛盾纠纷时注重发现线索,目前未发现黑恶势力线索。做实远程视频探视工作,2023年1-6月份,申请预约远程探视191次,完成远程探视202次。

二是扎实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聚焦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加强全国两会、节假日期间的社区矫正安全。3月初县检察院对全县12个司法所的社区矫正执法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巡回检察,采取集中点验社区矫正对象以及对社区矫正工作档案建立等方面进行现场核查。4月中旬,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和蓉城、乔木等司法所采取在夜间不打招呼、随机抽查、突击点验的方式62名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夜间抽查。购买心理咨询机构专业服务,委托喆上心理咨询服务(安徽)有限公司的专业心理咨询师参与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矫正。联合县人民检察院、县妇联、县公安局开展女性社区矫正对象专项教育帮扶活动、“违反交通管理类犯罪”分类教育专场活动。

截至目前,全县在册社区矫正对象214人,其中缓刑211人,暂予监外执行2人,管制0人,假释1人。办理社区影响评估案件17件,执行地变更6人,实施手机定位监管195人,训诫19人,警告6人,提请减刑建议0人,提请治安处罚1人,佩戴电子腕带5人。社区矫正对象无脱管和重新犯罪。

聚焦安置帮教对象核查,强化管控。截至目前,全县在册安置帮教对象868人,其中,重点安置帮教对象57人。今年以来,新增安置帮教对象93人,解除安置帮教对象97人。落实“必接必送”制度,加强对非“必接必送”对象的衔接管控,做到释放即衔接。通过摸排走访全面梳理在册安置帮教对象具体情况,对有重新违法犯罪风险的,及时落实管控措施;对有重点信访隐患的,由所在乡镇成立专项工作组落实帮扶和稳控措施。落实刑释解矫人员各类社会救助和社会保险等相关政策,符合城乡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户基本生活救助范围,对有特殊困难的发放临时救助金。

通过系列工作,2023年上半年未发生进京赴省访、民转刑案和个人极端事件。

(三)聚焦服务大局,提升法律服务效能。

一是以党建为引领,规范管理律师公证。严格按照律师与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基层法律服务所考核程序,完成2022年度考核工作。开展全县法律服务专题业务培训会,进一步提高法律服务行业政治素养、职业道德和执业能力。目前我县4家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43名(其中党员律师 22名,法援律师1名)。今年以来,全县律师办理案件共1375件(其中担任刑事案件辩护人、代理人259件,代理民事案件1000件,行政案件、非诉讼法律事务41件,法律援助案件263件),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实现全覆盖,主动安排律师参与县领导信访接访9次。全县基层法律服务代理民事案件8件,办理公益法律服务13件,办理非诉讼法律事务8件。县公证处积极拓展不动产领域代办业务及家事法律服务业务,共办证236件。

二是继续深化“法律服务进万企”主题帮扶活动。全县22名骨干法律工作者组成6个“法律服务进万企”宣讲服务团,分片区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讲、法治体检、以案释法等活动。今年以来,法律服务工作者集中开展法律、政策宣讲培训11场次,受众达141人次,惠及企业39家;实地走访137家民营企业,为企业梳理法律风险42个,提出法律意见建议55条。

三是做实村居法律顾问。今年以来60名村居法律顾问深入117个村组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举办法治讲座100余场次;解答法律咨询人数392人次;化解矛盾纠纷84件;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走访群众221户。协助起草、审核、修订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和其他群众自治管理规定8份。

四是加快推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法律顾问与公职律师工作。县级以上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普遍设立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事业单位普遍推行法律顾问制度。截至目前,全县党政机关共有19名公职律师,已聘请法律顾问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共66家;县委县政府聘请法律顾问8名;共有185家县属国有企业、重点民营企业聘请法律顾问。

五是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围绕增强服务意识、改进服务作风、提高服务效能目标,出台《青阳县法律援助质效提升年实施方案》。联合县检察院召开民事支持起诉工作联系机制专题座谈会,落实协作机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民工法律援助宣传月”专项维权宣传活动,参与处置接访农民工工资信访问题常态化联合接访工作。召开法律援助业务培训会,开展乡镇法律援助工作调研。截至6月28日,共接收指派法律援助案件270件,其中刑事152件,民事118件,办结249件,为受援人取得经济利益或挽回经济损失263.82万,解答法律咨询542人次,回访85人次。

(四)聚焦党建引领,锻造司法行政过硬队伍。

1、以党建为引领,强化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在全系统开展2023年度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政治轮训。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特别是加强领导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的重要论述及党内法规。依托“学习强国”“安徽干部教育在线”等平台,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职工会等开展集中学习研讨,常态长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强化理想信念和党性教育。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和党员干部教育管理,做到党建与业务有机融合、机关党建和律所党建双提升。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法治分中心为载体,充分发挥乡村振兴、营商环境、拥军维权、妇儿维权四支党员志愿服务队作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6次,志愿服务45次。

二是抓廉政促勤政,强化正风肃纪。持续深化“一改两为”,全面提升工作效能。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通过专题研究、警示教育、谈心谈话、压力传导强化勤政廉政意识。坚持久久为功,巩固提升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成效,从严从实持续抓好巡视巡查问题整改。严格执行党规党纪和规章制度,加大对工作纪律、公车使用督查力度。

三是筑牢思想根基,强化意识形态建设。落实宣传思想和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网络强国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加强分析研判和微信群、QQ群、微信公众号“法治青阳”等平台管理,今年以来,青阳县司法局未发生意识形态事件或者重大舆情事件,未发生党员干部因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被问责情况。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总结经验,提炼亮点,更新工作动态120条,被人民网、省司法厅、安徽法治报、安徽普法网、法治安徽网、中安在线、池州长安网、池州日报等媒体报道采用20篇。

四是凝心聚力勇担当,建强组织队伍。持续强化县司法局对基层司法所“人、财、物”管理,配齐配强丁桥、乔木、朱备司法所所长,新招录四名公务员,充实基层司法所力量。县行政复议受理中心(隶属县司法局)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两名,调整优化行政复议应诉机构。鼓励职工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积极备战“奋进新征程 建功新时代”2023年法治安徽专项劳动和技能竞赛,努力提升司法所队伍整体素质和履职服务水平。

上半年,青阳县司法局荣获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单位,社区矫正管理局荣获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党的二十大维稳安保工作表现突出集体。

二、2023年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抓好法治青阳建设。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工作。完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着力推进乡镇(开发区)法治建设。强化督察考核奖惩,统筹做好法治建设中期督查和年度考核工作。纵深推进合法性审查乡镇(开发区)全覆盖,推进乡镇综合执法体制改革,深化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

(二)扎实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定全县“八五”普法中期评估标准,在全县开展“八五”普法中期评估督查。组织开展“江淮普法行”“12·4”国家宪法日系列活动。积极开展创建省、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活动,全面提升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质量。持续开展好“法律明白人”示范培训。

(三)进一步完善调解机制。持续推进“一站式”矛盾纠纷机制建设,加强部门间沟通联络、协同配合,统筹人民调解和法律服务资源,形成矛盾纠纷化解合力,提升化解矛盾纠纷效率。加强人民调解培训,推进调解队伍建设,推动个性化调解工作室和“百姓说事点”建设。

(四)加强重点人群管理。严格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防止脱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落实重点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重点管控人员监管措施。召开社区矫正重点成员单位联络员工作协调会议,推动司法所与公安派出所“五联”工作。强化安置帮教对象人员规范化管理,全面掌握辖区内安置帮教对象情况。

(五)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持续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专项活动,组织律师事务所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百日活动。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加强律师行业党建工作和法律服务机构、律师执业监管。完成2023年法律援助工作任务。

 

 

                                    青阳县司法局

2023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