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受促消费政策持续发力显效,市场销售加快恢复,线上消费增势良好,消费市场整体呈现良好恢复态势。
一、消费市场运行情况
从消费看,前三季度,全县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64.82亿元,增长5.0%,增速较去年同期提升5.5个百分点。
从经营地看,前三季度,全县城镇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39.52亿元,同比增长4.8%;乡村社会消费品零售额25.30亿元,同比增长5.2%。
从消费形态看,前三季度,全县商品零售51.56亿元,同比增长3.71%;餐饮收入13.26亿元,同比增长10.19%。
二、市场运行特点
(一)权重企业恢复明显。前三季度,1-9月份大润发销售额同比增长0.2%,较1-8月份提升2.61个百分点,今年以来累计增幅首次实现由负转正。1-9月份四季永逸营业额同比增长45.8%,自3月份以来,始终保持40%以上增长。
(二)重点行业全面增长。餐饮堂食加快恢复,住餐消费火爆。前三季度,全县在库的42家限上住宿、餐饮单位中35家实现正增长,增长面达83.3%。1-9月,全县限上住宿、餐饮业营业额分别完成7294.4万元、8159.3万元,同比增长40.94%、16.08%,合计拉动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5.7个百分点。
(三)新入库单位消费品零售额拉动明显。今年以来,全县新增限上商贸单位35家,占总限上商贸单位数的30.2%。前三季度,35家入库单位实现零售额13840万元,同比增长27.2%,拉动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5.2个百分点,成为拉动限上消费市场的重要增长极。
(四)汽车销售快速增长,新能源汽车表现亮眼。促消费政策持续发力显效,特别是在发放汽车消费券等促消费政策带动下,新能源汽车类销售保持快速增长。前三季度,新能源汽车销售额同比增长69.1%,较1-8月份提高36.8个百分点。
(五)四个行业增速不匀。前三季度,参与贸易核算的四个行业指标中,住宿业营业额增速最高,零售业销售额增速偏低。分行业看,批发业销售额同比增长14%,零售业销售额同比增长7.9%,住宿业和餐饮业营业额同比分别增长31%和21.4%。
三、当前需要关注的问题
(一)限额以上商贸单位数量少、规模小。截止2023年9月底,全县限额以上批发零售和住宿餐饮单位116家,全市限额以上批零住餐单位达704家,仅占全市的16.5%。全县限额以上单位户均零售额为527万元,比全市平均水平(1288万元)低761万元。全县零售额超5千万仅1户,占全县限上商贸单位的0.9%;2023年,全县新增限额以上商贸单位35户,其中法人企业12户,个体户23户。新增单位中个体户居多,个体户体量普遍较小,拉动作用有限。
(二)停报单位有所增加。今年以来,多家单位因停产、注销退库等原因数据停止上报,当月数据为0,持续下拉全县商贸增速。今年以来,0报单位数从2月份的1家增加到9月份的4家,占当前全部限上单位数的比重为3.4%。1-9月份,4家0报单位限上消费品零售额累计增速为-68.2%,下拉全县限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速3.8个百分点。
(三)零售额下降单位仍然较多。前三季度,全县116家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单位中,有25家单位零售额下降,下降面为21.6%,下降面比上半年扩大0.8个百分点,比一季度扩大4.2个百分点。
(四)超半数批发业企业负增长。全县19户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中有13户负增长,占比68.4%,下拉全县限上批发业18.7个百分点。
四、下一步工作意见和建议
(一)进一步抓好年度纳限工作。按照“要有数、先入库”的统计原则,行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培育工作,不断扩大限额以上商贸企业规模,进一步优化限额以上单位商品结构。抓住年度申报入库机遇,对于前期达到限额以上标准而未入库的商贸单位,及时组织申报纳入限额以上统计范围,切实做到应统尽统,为消费品市场持续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二)继续开展促消费系列活动。聚焦汽车、家电等重点领域以及大众消费,开展以“徽动消费·乐享青阳”为主题的消费券发放活动,激发消费活力。加大促消费活动力度,进一步增强居民消费意愿。
(三)激发大众消费潜力,积极培育新的消费热点。提升居民消费能力,激发居民消费潜力。不断培育新兴消费热点,通过举办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大型展会、旅游节、美食节等活动来活跃市场,由此来带动住宿业、餐饮业及相关行业的蓬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