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置土地信息公开公告
根据《闲置土地处置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有关规定,我局经调查,认定一宗闲置土地,现将该闲置土地相关信息公开如下:
土地使用权人
宗地位置
土地面积
(平方米)
土地用途
闲置时间
青阳县经济开发区创新科技服务有限公司
青阳县开发区安徽微晶材料公司南侧地块
54332.62
工业用地
两年以上
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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