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新河镇中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
公示
《青阳县新河镇中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方案已编制完成,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现将规划方案主要内容予以公示。
公示期限: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20日
意见反馈电话:青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05665020025)
新河镇人民政府规划办(05665753202)
《青阳县新河镇中心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编)》公示材料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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