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9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一是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截止9月20日,完成205家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完成覆盖率96%,追回医保基金121.96万元,罚款21.15万元。二是约谈34家普通定点药店和9家诊所,对普通定点药店和诊所串换项目使用个人账户,暂缓医保资金拨付直至整改完成。
(二)组织开展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工作。一是扎实推进。会同县税务局、县财政局,起草《青阳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工作实施方案》,报政府审签后正式发文实施。召开全县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工作会议和培训会议,正式启动我县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工作。二是部门联动。主动与民政、乡村振兴、卫生健康、残联等单位沟通,做好特困、低保、监测人口等困难群众信息比对、系统标识,落实分类资助参保缴费,确保困难群体应保尽保。三是加强宣传。印制筹资宣传折页和海报4万余份,拍摄“全民参保”主题宣传短视频,用简单明了的形式和鲜活的报销案例,宣传便民服务举措和享受医保待遇典型案例,引导群众积极主动参保。
(三)推进“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稳步推进“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已完成30%的乡镇、40%的村(社区)基层医保服务站点建设任务,组织对乡镇、村(社区)医保经办人员进行医保政策、经办服务事项业务实际操作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医保经办人员政策水平和经办能力。
(四)扎实做好医保乡村振兴工作。组织实施医保领域衔接乡村振兴集中攻坚行动,持续加强加强医保政策宣传培训,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满意度。组织开展门诊慢特病病种摸排及线上申请认定,做到应纳尽纳、享受待遇。
(五)深入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组织开展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召开整治工作动员部署会,将集中整治工作与业务工作、行风建设、基金监管等工作紧密结合,聚焦“关键少数”,突出重点岗位,在研究工作的同时开展交心谈心,截至目前,开展谈心谈话29人次。
二、10月份工作要点
(一)持续加强医保基金监管。根据《青阳县2023年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对部分定点医药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实施催缴工作。
(二)全力实施基本医疗保障。持续组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保民生实事,巩固提升医保乡村振兴工作质量和水平。
(三)持续优化医保公共服务。落实医保领域相关问题梳理及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持续优化医保公共服务,推进“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不断提高医保服务效率和水平。
(四)按照省市部署要求,积极会同县税务局、县财政局持续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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