陵政〔2023〕44号
关于印发《陵阳镇长期停产非煤地下矿山安全巡查专员制度》的通知
陵阳镇各非煤地下矿山企业:
为进一步压实非煤矿山安全监管责任,加强我镇非煤地下矿山安全生产管理,能及时发现和处置违法违规行为,经研究决定,在全镇长期停产非煤地下矿山企业实行安全巡查专员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底线思维,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根本上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镇矿山安全。
二、工作内容
1、巡查是否存在未经许可擅自恢复维修、生产、建设等情况。
2、长期停产矿山是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企业停产期间履行值守等、安全巡查等职责。
三、安全巡查专员组成
安全巡查专员由镇安监站工作人员担任,具体内容见附件《陵阳镇长期停产非煤地下矿山安全巡查专员包保一览表》。
四、安全巡查专员工作职责
(一)巡查前,巡查专员要认真做好准备,严格对照规程及标准进行检查,对长期停产非煤地下矿山企业每月巡查一次,检查中要目的明确、突出重点,并有巡查记录。对现场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认真如实填写,做到实事求是;
(二)对所巡查长期停产非煤地下矿山履行包保、安全巡查和安全隐患报告等工作职责;严禁各停产非煤矿山在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情况下擅自复产复工、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等行为。
(三)对所巡查长期停产非煤地下矿山切实履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等进行监督检查和宣传、对所巡查的非煤地下矿山是否存在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及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判断、监督检查等工作职责;
(四)对所巡查长期停产非煤地下矿山发现的重大隐患及在汛期以及强对流天气时,有权责令立即采取相关必要措施,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附件:陵阳镇长期停产非煤地下矿山安全巡查专员包保一览表
陵阳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