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司法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
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青阳县司法局本级
金额单位:元
项目
预算数
决算数
合计
120000.00
115516.78
因公出国(境)费
公务接待费
80000.00
78012.0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0000.00
37504.78
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注:本表反映单位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全年预算数,反映按规定程序调整后的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二、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司法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5516.78元,完成预算的96.26%,较上年减少315283.22元,下降73.19%。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决算数较上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费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青阳县司法局本级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元,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78012.00元,占67.5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37504.78元,占32.4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与预算数相同;较上年减少0元,下降0%。原因是2021年度、2022年度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计划。故2022年青阳县司法局本级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出国(境)0人次。
2.公务接待费预算为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78012.00元,完成预算的97.52%;较上年减少88元,下降0.1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会议减少。决算数较上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会议减少。2022年青阳县司法局本级国内公务接待共1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91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接待上级,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法律援助等业务培训,外省市司法行政系统考察学习,外县单位业务指导,司法所工作人员来县办事办案接待和工作调研等财政公务往来支出,包括食宿费、车辆租用费等。经费使用贯彻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细则,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504.78元,完成预算的93.76%;较上年减少315195.22元,下降89.3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决算数较上年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购置减少。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预算为0元,支出决算为0元,完成预算的0%;较上年减少343800元,下降100%。决算数与预算数持平。决算数较上年持平的主要原因是2022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2022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数4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504.78元,完成预算的93.76%;较上年增加28604.78元,增长321.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减少。决算数较上年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部分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在2022年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包括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主要用于执法执勤。截至2022年12月31日,青阳县司法局公务用车保有量为9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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