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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青阳县司法局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第17号)的答复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6-12
废止日期: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第17号)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3-06-12 04:30 来源:办公室 浏览次数: 字体:[ ]

关于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

(第17号)的答复

 

张金洲代表:

您在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法治青阳建设的建议》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积极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法治青阳建设基本情况

近年来,青阳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中央与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法治建设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九华圣境、灵秀青阳”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全面引领更高水平法治青阳。

县委县政府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坚持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全面依法治县工作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安排,学习做到“四个”纳入:即纳入全县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纳入县委党校主体班次学习内容;纳入全县“八五”普法规划和普法年度重点内容;纳入法治建设年初工作计划。切实做到学习培训对象、培训内容、培训效果的三个全覆盖。

(二)坚持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不断强化工作保障。

建立完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2019年,成立中共青阳县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县委书记任主任,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执法、司法、守法普法三个协调小组,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设在县司法局,具体承担依法治县委日常工作。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将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年度工作要点,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县委每年定期听取了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县工作。县委依法治县办及时召开会议,按照青阳法治建设“一规划两方案”确定的规划图、施工图推动全县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单位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

不断建立完善工作制度。制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及协调小组与办公室工作规则》《青阳县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备案工作办法》《全面依法治县重点工作指引、提醒、警示清单和督办工作制度(试行)》、全面依法治县重点工作季报制度等制度,推动依法治县步入规范化、法治化轨道。

强化法治督察考核奖惩。将法治建设纳入全县绩效考核和领导班子积分制考核重要内容,列入县委巡察范围。党政主要负责人述法工作稳步推进,2019年开始将党政领导干部述法工作与全县年度综合考核一并进行。2023年4月,举办了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集中述法评议会,会上,19名评议员对木镇镇、县人社局等10个单位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述法进行了集中评议。定期开展法治督察,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法治建设责任落实到位。

(三)坚持依法行政,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

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以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为抓手,抓决策源头,严格执行《青阳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八个配套制度,动态完善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实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全覆盖。纵深推进乡镇(开发区)重大决策提升工程,出台《青阳县司法局推进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担任指导员工作实施方案》。定期组织全县法治工作人员业务轮训。规范性文件报备率100%。

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机制。加快推进公职律师工作。县委县政府聘请8名法律顾问。各乡镇、各部门重视发挥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的作用,配备了19名公职律师,聘请法律顾问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共66家。

创新创优政务服务。常态化动态梳理政务服务事项,持续开展“减证便民”工作,全面推行“不见面”办事,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提供“24 小时不打烊”的在线政务服务。县营商环境办、县政务中心聚焦“改作风办实事优环境”,开展局长“交叉走流程”活动,换位“把脉”难堵点。坚持依法推进政务公开,政务公开制度化、标准化、信息化水平显著提升。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县委依法治县办建立了优化营商环境法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积极开展依法推进公共政策兑现专项行动。把好招商引资协议审查关。积极推行柔性执法。印发实施《青阳县全面推行柔性执法进一步优化法治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加强乡镇与县级行政执法部门行政执法案件移送及协调协作工作的实施意见》。县司法局持续开展“法律服务进万企”专项活动。县市场监管局对523项涉企行政审批事项按照取消一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四种方式实行“证照分离改革”。县法院畅通涉企案件绿色通道,建立企业常态化联系机制。县检察院坚持落实民营企业家直接约见检察长制度。县公安局出台《青阳县公安局优化营商环境十项措施》。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积极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各类政策措施,以法治手段维护公平竞争环境。

强化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执行力。出台了《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年活动实施方案》,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与协调、行刑衔接机制,深化府检联动与府院联动。积极推进向基层乡镇赋权工作。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组织开展违法行政行为集中整治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执法案件评查。强化公共法律服务惠民生。持续推进县、乡镇、村(居)三级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积极发挥法治宣传、法律咨询、法律援助、矛盾纠纷化解、法律服务等功能。坚持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积极打造“枫桥经验”青阳版,常态化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建立8个性化调解工作室与14个行业性专业性调委会。人民调解组织调处成功率达99%。

(四)坚持公正司法,促进公平正义。

持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县法院落实院庭长带头办理重大、疑难案件机制,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成立速裁快审团队,完善在线诉讼平台,开展“江淮风暴”执行攻坚行动,着力化解执行难。县检察院宽严相济,做优刑事检察,落实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精准发力公益诉讼检察,全面提升法律监督质效。

强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县公安局坚持开展多形式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各类违法犯罪活动;持续推进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推进办案攻坚,为青阳经济社会发展打造了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五)持续深化全民普法,夯实法治社会建设基础。

全面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全县各乡镇、各有关部门积极实施“八五”普法规划,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结合综治宣传月、七一、中秋、国庆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线上法律知识学习竞赛、《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实施周、“全民禁毒宣传月”“安全生产月”“反有组织犯罪法”“预防电信网络诈骗”“养老诈骗”“防范非法集资”扫黑除恶“反邪教”以及民法典等线上线下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活动。常态化开展“江淮普法行”“12.4”宪法宣传周系列活动。

聚焦重点对象开展普法教育。全县领导干部与公职人员学法用法已呈常态化。全县中小学法治教育教材、课时、师资、经费得到有效落实,法治副校长全覆盖配备,成立了由31名青年律师为骨干的青阳县新时代“青律先锋”志愿服务队,认真上好“开学第一课”,常态化开展“送法进校园”活动。企业管理人员学法用法持续延伸。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开展法治宣传,推进依法治企。

持续推进法治乡村建设。及时出台《关于加强全县法治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动态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活动和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认定工作,全县现有学法用法示范户117户、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 1个、省级11个、市级21个。扎实开展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已完成全县117个村居“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九轮集中培训。出台《青阳县“法润乡村社区”专项行动实施意见》,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乡村(社区)”“乡村振兴与法同行”普法宣传活动,为基层群众送上法治盛宴,争做群众“法治贴心人”。

积极创新普法形式。持续办好“普法云课堂”,组织青年律师以抖音短视频和直播的方式开展普法。法治文化蓬勃发展。在芙蓉湖建成池州市首个宪法公园,城区“一主两辅”法治文化阵地已形成。全县117个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已全覆盖。挖掘地域特色文化青阳腔、龙船调、农民画、民间手工艺等创作系列法治文化作品,先后创作各类法治作品百余幅(篇),多部法治文化作品荣获全国、省级奖项。组织民间组织开展具有协会特色法治宣传百余场次,在全县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下步工作打算

我县法治建设工作虽取得一定工作成效,但与中央、省、市法治建设要求、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仍然存在一些问题、短板与薄弱环节,为此,下步重点工作: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始终不渝强化理论武装,持续深化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研究阐释、贯彻落实工作。

(二)牢牢把握法治建设正确方向,完善法治建设领导体制与工作机制,着力推进乡镇(开发区)法治建设,加强全县法治工作队伍建设。

(三)聚焦聚力重点,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突破。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全面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持续推进乡镇(开发区)重大决策提升工程。加强合法性审查工作,加快推进落实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工作方案,全面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完善综合执法体制机制,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乡镇延伸和下沉。

(四)持续深化司法改革,促进公平正义。强化协同配合,在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上出经验、出亮点,打造青阳“温暖品牌”,不断提升执法司法服务质量、执法司法能力水平,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对政法工作的满意度。

(五)深化普法和依法治理,夯实法治社会基础。以开展“八五”普法中期督查为抓手,推动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法治乡村建设取得新成效,社会治理水平得到有效提升。

(六)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强化督察考核奖惩。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积极发挥委员会各协调小组与县委依法治县办的职能作用,认真做好党政领导干部集中述法、法治督察与法治建设考核奖惩工作,落实法治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的规定要求,确保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以上答复,请您审阅,并反馈意见。希望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青阳县司法局

2023年5月22日

 

 

联系单位:青阳县司法局;

电话:05665021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