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阳县法律援助质效提升年实施方案
为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在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中的职能作用,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服务城乡困难群体的工作质效,依据市司法局池司通〔2023〕2号文件精神并结合青阳县工作实际,决定在全县开展“法律援助质效提升年”活动,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高质量实施法律援助,增强受援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目标
为经济困难的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提供必要的、符合标准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帮助,实现全县办理法律援助案件480件的工作目标。不断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工作效能和社会效果,增强法律援助有效性,推动法律援助工作提质增效,提升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满意度。
三、工作内容
(一)优化案件受理审核机制
1.规范窗口受理。坚持为民便民利民的服务宗旨,建立“一站式”服务模式,严格首问责任制、一次性告知制和AB岗制,实现申请、受理、指派一站式服务。对农民工、老年人、军人军属和妇女等特殊群体,开辟“绿色通道”。降低法律援助经济困难标准,将公民申请法律援助的经济困难标准放宽提高到本地区最低生活保障标准2倍。
2.推行容缺受理。对有以下情形的:(1)距法定时效或者期限届满不足七日,需要及时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行政复议;(2)需要立即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或者先予执行。实行容缺受理,先受理后补交相关材料。
3.经济困难承诺制。对经济确实困难而获取相关证明不方便的申请人,可以由其如实说明相关情况,并填写经济困难状况承诺书(附件2),实行先承诺后核查。
4.推行法援申请转办服务。各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法律服务机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应当协助申请人向法律援助机构提交申请材料,办理申请手续。
(二)严格案件质量监管机制
5.全程跟踪办案流程。法律援助案件承办人员接到指派后,应及时约见受援人,详细了解案情、告知权利义务风险、签订承办机构委托协议和授权委托书,并及时向受援人通报案件办理进展情况,法律援助机构通过办案业务系统加强对案件全流程监管。
6.加强案件庭审旁听与每案回访。通过随机普查和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方式,每月安排专人对开庭审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进行旁听;同时安排专人每月对已结民事、行政案件开展每案回访,并做好相关情况记录。
7.加强案件质量评估与补贴发放。严把案件质量关,实行二月一评、一案一评,每两个月在第二个月的中旬对已办结案件进行质量同行评估。评估专家根据《全国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全国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安徽省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安徽省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服务规范》和司法部《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标准,按等次进行评估打分。在第二个月下旬法律援助机构对已结案卷审查符合要求的,根据经费使用管理办法核定发放补贴,并办理报销手续,发放至各承办人员个人银行账户。
(三)加强案卷档案管理机制
8.案卷归档。建立案卷移交登记责任制,对不合格案卷实行零容忍。每月上旬法律援助机构工作人员对承办人员上交上月已结案件卷宗进行结案审查,对不符合归档要求的予以退回,承办人员应在5日内补充有关材料或重新整理,待全部合格后方可办理移交手续。
9.案卷借阅。因工作需要确需借阅、复印案卷的,借阅人需填写档案借阅单,并经法律援助分管领导批准同意,档案管理人员需做好相应登记。
四、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根据法律援助质效提升年方案的要求,做好组织领导、宣传实施、调度推进、典型案例报道和总结提升等工作,确保法律援助工作做实做细。同时加大对办案效果好、典型示范型强的案例编写、推送、宣传力度,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知晓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青阳县司法局 2023年3月2日
青阳县司法局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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