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8月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强医保基金监管。一是开展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截止8月22日,完成184家定点医药机构检查,完成覆盖率87%,追回医保基金121.96万元,罚款21.15万元。二是试点建立慢性病定点药店“进销存”系统。针对慢性病定点药店“进销存”管理系统相对滞后现状,在全市率先对14家慢性病定点零售药店和“双通道”药店建立进销存系统,实现与医保平台一体联接。系统应用2个月以来,14家慢性病定点药店总费用支出从月均95万降至月均76.5万,降幅达19.47%;月人均医疗费用从179元降至129.91元,降幅达27.42%。
(二)扎实做好医保乡村振兴工作。一是加强医保政策宣传。编印《医保政策汇编》分发至“两定”机构、乡镇医保经办机构系统学习;印制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三重制度“明白纸”4万余份,组织各乡镇、村分发到户,方便参保群众详细了解相关医保政策。二是落实慢性病办理便民举措。制定《池州市基本医疗保险门诊慢特病病种网上申报认定操作流程》,将《工作流程》及74种门诊慢特病病种通过乡镇、村(社区)微信工作群进行转发推送,专项布置慢特病线上申请认定工作。三是落实困难人员动态管理。与县民政、乡村振兴部门建立困难人员共享机制,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将患病治疗人员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补偿后,个人支付费用超过1万元以上的人员的预警信息推送至县民政和乡村振兴部门,强化风险预警,
(三)推进“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稳步推进“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召开“15分钟医保服务圈”建设工作推进会,对部分乡镇、村从事医保经办业务的工作人员开展政策业务及实操培训,不断提升基层医保服务站点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四)组织开展选派干部“四个一”活动。
(五)做好医疗保障行风建设问题整改。
二、9月份工作要点
(一)完成定点医药机构全覆盖检查。根据《青阳县2023年医保领域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持续开展专项检查,力争9月底之前完成全覆盖检查。
(二)全力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推广应用工作。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召开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工作推进会议,重点对结算率为零的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分片包联”督导,确保医保电子凭证应用率达50%以上。
(三)持续优化医保经办服务。健全医保经办管理服务体系,打造“15分钟医保服务圈”,9月底前完成30%的乡镇、40%的村(社区)基层医保服务站点建设任务。落实好市局二批推送的14项医保便民举措,持续开展参保群众医保报销不方便专项整治,加强医保行风建设。
(四)全力实施基本医疗保障。持续组织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医保民生实事,巩固提升医保乡村振兴工作质量和水平。
(五)按照省市部署要求,积极会同县税务局、县财政局全力做好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费征缴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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