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网站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青阳县陵阳镇人民政府 > 社会救助 > 最低生活保障 > 办事指南
索引号: 11341823003291675X/202309-00014 组配分类: 办事指南
发布机构: 青阳县陵阳镇人民政府 主题分类: 综合政务
名称: 陵阳镇2023年城乡低保标准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9-06
废止日期:
陵阳镇2023年城乡低保标准
发布时间:2023-09-06 11:40 来源:青阳县陵阳镇人民政府 浏览次数: 字体:[ ]

农村低保分ABC三类。基础金A类578元,B类477元,C类376元;增发金分两档,一档(重病,重度残疾)增发30%,二档(未成年人,残疾人三级四级60周岁以上人群)增发20%。

城市低保基础金为754元,增发金分两档,一档(重病,重度残疾)增发30%,二档(未成年人,残疾人三级四级,60周岁以上人群)增发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