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
名称
|
任务名称
|
发起部门
|
抽查事项
|
配合
部门
|
抽查事项
|
联查
对象
|
检查
主体
|
责任
分工
|
抽查比例
|
时间
安排
|
备注
|
木材加工经营企业
|
2023年度木材加工经营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
林业管理部门
|
松材线虫病寄主植物及其制品检疫检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加工、调运、使用检疫检查;森林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检查
|
生态环境部门
|
主要法定环境制度及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
全县木材加工经营企业
|
县林业局、生态环境分局、消防救援大队
|
县林业局牵头发起,生态环境分局、消防救援大队按职责分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3%),按照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企业信用风险低(A级)、信用风险一般(B级)、信用风险较高(C级)、信用风险高(D级)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3年3月至5月
|
|
消防部门
|
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设施运行情况
|
林草种苗、林草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
2023年林草种苗、林草种子生产经营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
林业管理部门
|
生产用地情况;承诺践诺情况;植物新品种引种;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档案;林草种子标签保有及填写;林草种子质量等。
|
市场监管部门
|
1、商标使用行为的检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含地理标志)使用行为的检查;商标印制行为的检查;2、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监督专项抽查
|
全县林草种苗、林草种子生产经营企业
|
县林业局、市场监管局
|
县林业局牵头发起,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5%),按照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企业信用风险低(A级)、信用风险一般(B级)、信用风险较高(C级)、信用风险高(D级)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3年3月至8月
|
|
野生动植物经营利用
|
2023年度野生动植物经营利用部门联合抽查
|
林业管理部门
|
是否按照特许猎捕证、狩猎证规定的种类、数量、地点、工具、方法和期限猎捕;是否按照行政许可规定的种类、范围、方式等从事野生动物繁育及经营利用相关活动;场地、设施、技术、卫生、台账档案等情况是否符合规定;是否有虐待动物的行为;是否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
市场监管部门
|
为非法交易野生动物等违法行为提供交易服务的检查
|
全县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及经营利用企业
|
县林业局、市场监管局
|
县林业局牵头发起,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4%),按照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企业信用风险低(A级)、信用风险一般(B级)、信用风险较高(C级)、信用风险高(D级)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3年9月至10月
|
|
林木采伐企业
|
2023年度林木采伐企业部门联合抽查
|
林业管理部门
|
林木采伐类检查:1.是否按采伐许可证的规定进行采伐;2.更新造林的面积是否不少于采伐的面积;3.更新造林是否达到相关技术规程规定的标准。
|
市场监管部门
|
登记事项检查,公示信息检查(年度报告公示信息的检查;即时公示信息的检查)
|
林木采伐企业
|
县林业局、市场监管局
|
县林业局牵头发起,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
参与抽查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协商确定(不能低于3%),按照企业信用风险等级分类差异化监管要求,对企业信用风险低(A级)、信用风险一般(B级)、信用风险较高(C级)、信用风险高(D级)分别递加比例抽取。
|
2023年4月至9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