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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23003291448Q/202305-00027 组配分类: 政策解读
发布机构: 青阳县林业局 主题分类: 农业、林业、水利
名称: 《青阳县试行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实施方案》文字解读 文号:
成文日期: 发布日期: 2023-05-17
废止日期:
《青阳县试行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实施方案》文字解读
发布时间:2023-05-17 09:23 来源:青阳县林业局 浏览次数: 字体:[ ]

2023年4月21日,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青阳县试行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办秘〔2023〕34号)。根据“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现对此政策作如下解读:

一、决策背景和依据

为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关于确保林地保有量不减少和《全国国土空间规划纲要(2021-2035年)》关于林地面积稳中有增的要求,根据《安徽省林地保护管理条例》和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试行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林资函〔2023〕35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特制定了《青阳县试行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实施方案》。

二、制定意义和总体考虑

林地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森林赖以生存和发展的根基,是野生动植物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的物质基础,在保障木材及林产品供给、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中具有核心地位,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具有特殊地位。近年来,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建设用地刚性需求与林地资源保护的矛盾日益突出,林地定额缺口不断加大。为有效缓解林地供需矛盾,实现森林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探索研究既能有效保护林地资源,又能充分满足重点建设项目对林地的需求、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措施。为此,我县积极制定了《青阳县试行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占补平衡”管理实施方案》。

三、研判和起草过程

(一)提前谋划。县林业局全面施行全省林业系统工作会议关于开展林地占补平衡工作的要求,在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试行建设项目永久占用林地“占补平衡”管理的通知》(林资〔2023〕35号)文件出台之前,即已着手谋划林地占补平衡工作,深入调研,分析林地补充的条件并及时出台可行方案。

(二)摸清家底。一是将国土“三调”2020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和森林资源管理“一张图”数据进行套合,在图上找补充地块,主要是可以规划为林地的园地、城区永久绿地、矿山用地等。二是实地查看闭坑矿山、园地补充林地的可能性,摸排我县可作为补充林地地块的面积。

(三)座谈商讨。一是根据前期摸排情况,分别与自规局、住建局、农水、有关乡镇等进行商讨,哪些可以作为补充林地、耕地后备资源地块,最终确定闭坑矿山不适合作为补充耕地的地块、园地、城市永久绿地等。二是根据补充林地来源,召开了部门意见会,制定方案经县法制办审查。

四、工作目标

加强林地保护利用管理,严格控制林地征占用,依法有序地开展补充林地,科学引导节约集约利用森林资源,确保实现“森林资源持续增长、生态功能稳步提升”的发展目标。

五、主要任务(避免简单地重复或简化文件内容)

根据“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积极组织乡镇和相关部门,摸排各自辖区内矿山可生态修复为林地的面积及具体山场;林业和自然资源部门通力合作,叠加资源数据库,研判筛选出符合补充林地要求的地块,有针对性的协调、指导各地实施生态修复、恢复森林植被,建立补充林地储备库。

政府协调林业和自然资源部门,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的原则,合理确定补充地块的类型。同时,统筹兼顾林地和建设用地需要,妥善处理补充林地和补充耕地二者关系,确保完成林地占补平衡工作任务。

六、创新举措(或新旧政策差异或惠企便民举措)

一是强化保护与发展并重,严格落实林地定额管控措施,控制建设项目占用林地,切实保障国土生态空间。二是统筹加强林地资源的有效配置,按照“先补后占、占补平衡”的原则,建立补充林地储备库。三是坚持政府主导、量质并举,严格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按照“宜林则林”的要求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坚持量质并举,确保林地保有量动态平衡,及时更新林地数据库,优化林地保护利用结构与空间布局,合理配置林地资源。

七、保障措施

成立以县政府分管领导为组长的林地占补平衡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统筹协调、工作推进、督促指导和组织实施等工作。

县林业和自然资源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积极指导各乡(镇)排辖区内采矿用地可以修复为林地的地块,开展生态修复和恢复植被,在年度土地变更调查数据中变更地类,确保工作抓紧抓实。

八、下一步工作考虑(根据实际情况可选)

加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县域内建设项目占用林地“补平衡”工作,不断总结经验,积极探索在我县范围内进行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占补平衡的可行性。

九、政策咨询服务信息

解读科室:青阳县林业局办公室

咨询电话:0566 — 5031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