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民政局接到群众举报线索得知某书画院打着“中国”的旗号涉嫌非法组织活动,工作人员立即协同市、县文旅部门赶到现场调查取证,经过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查询,初步判定是非法社会组织,当即责令当事人摘取牌匾接受调查,现场还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非法社会组织是指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进行活动以及被撤销登记或吊销登记证书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活动的组织,还包括筹备成立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组织。其中,“未经登记”是指既未在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机关进行登记,亦未在政府编制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及我国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其他国家、地区进行登记。“以社会组织名义”指的是以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名义开展活动。从名称上看,有使用“协会”“学会”“研究会”“联合会”“促进会”“委员会”“基金会”“中心”“学院”“研究院”“俱乐部”等字样。
民政部门欢迎社会各界对发现的非法社会组织活动线索进行举报,还可登录“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http://www.chinanpo.gov.cn/)”或者关注“中国社会组织动态”微信公众号查验其身份是否合法,避免上当受骗,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信息来源:县民政局 吴 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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