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青阳县财政局积极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大力促进政府采购便利化,有效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高度重视、达成共识。青阳县财政局持续高度重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承办科室落实抓,形成营商环境无小事的共识。
二脚踏实地、精益求精。要勤于钻研,促进采购队伍专业化能力提升,每日复盘、当日问题即查即清。
三通报督导、强化责任。点对点督办、通报,明确通报对象、责任主体及整改时限,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起到警醒、督导作用,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
四协同配合、目标坚定。加强财政内部各相关业务科室之间的分工协作,将任务分解、传导至各相关责任主体;加强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之间的通力合作,形成创优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合力,确保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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