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饮用水水质监测和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皖卫传〔2019〕196号)文件精神,我委于2023年7月11日至14日开展了第三季度集中式供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工作。现将监测情况公示如下:
一、监测地点和水样数
城区:共设置7个监测点,监测7份用户水龙头水样。具体采样地点为:青阳县第三中学、青阳县第一中学、青阳县第四中学、安徽青华公学、青阳县第八幼儿园、青阳县得月楼大酒店、安徽省青阳中学。
乡镇:共设置11个监测点,监测11份用户水龙头水样,乡镇覆盖率为100%。具体采样地点为:青阳县新河镇十里岗村三组方文学家、青阳县朱备学校、青阳县庙前镇庙前街道顾建伟家、青阳县酉华镇石安村章埻组苏国庆家、青阳县陵阳镇人民政府、青阳县杨田镇杨桥小吃店、青阳县丁桥镇街道朱方虎家、青阳县杜村乡宗文村罗祖才家、青阳县木镇镇街道校园组陆翠玲家、青阳县乔木乡官塘村汪村组谢长风家、九华山柯村钱王根家。
二、检测指标和判定标准
检测指标:常规指标33项:色度、浑浊度、嗅和味、肉眼可见物、PH、氯化物、硫酸盐、硝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高锰酸盐指数
、挥发性酚、阴离子合成洗涤剂、铝、铁、锰、铜、锌、镉、铅、铬(六价)、砷、硒、汞、氰化物、氟化物、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亚氯酸盐、氯酸盐、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大肠埃希氏菌、消毒剂指标(二氧化氯、余氯)
判定标准:检测指标中出现1项及以上指标不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规定限值的,该份水样即判定为不达标。
三、检测结果及评价
城区:监测水样7份,达标7份,水样达标率为 100%。
乡镇:监测水样11份,达标11份,水样达标率为 100%。
附件:青阳县2023年第三季度集中式供水用户水龙头水质监测结果公示表